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行政审批系统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行政审批系统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TXY-[2018]-F085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批复文件,本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珲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珲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行政审批系统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行政审批系统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地点:珲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2.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日历天);
2.5采购预算:175.7500万元;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且所投产品符合国家规范、本行业规范及企业规范的相关规定;
3.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业务种类包括系统集成);
3.4投标人具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贰级(含)以上资质;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供应商应承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须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记录证明;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延吉市延西街35号万隆酒店319室)凭本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近一个月内出具)(以上证件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8日上午09:30,接收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室。
5.2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人民币(¥30000.00),于2018年6月7日14:00时前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并到帐,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地址:珲春市河南街新安路
联系人:车海波
电话:136*****86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延西街35号
联系人:陈惠玉
电话:****-*******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招标
|
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