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县人民检察院专用设备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商都县人民检察院专用设备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公告编号:15****-********-****
一、采购单位:商都县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专用设备
三、采购金额(元):137550
四、拟定的供应商:山东灵创科技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全面实现全区三级院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业务共享,实现涉案财物智能管理系统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衔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检察机关涉案财物保管场所标准化建设和智能管理系统全覆盖的通知》(内检发案管字【2018】77号)文件要求,由山东灵创科技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作为内蒙古唯一指定授权经销商负责对系统软件的统一安装调试。按照相关要求,现拟对商都县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智能管理系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七、其他事项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岳战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5*****756
采购监管部门联系人:贾飞
采购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商都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8-05-16 00:00:00
标签: 专用设备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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