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娱乐KTV、自动贩卖机、汽车中控屏领域物联网应用的M2M业务代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8年娱乐KTV、自动贩卖机、汽车中控屏领域物联网应用的M2M业务代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上海电信移动互联网部2018年娱乐KTV、自动贩卖机、汽车中控屏领域物联网应用的M2M业务代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创建时间日期: 2018-05-22 14:23:34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18-05-23 09:00: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18-05-29 16:00:00
终止: 否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为上海电信移动互联网部2018年娱乐KTV、自动贩卖机、汽车中控屏领域物联网应用的M2M业务代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编号:SHDX********64-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移动互联网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上海电信移动互联网部2018年娱乐KTV、自动贩卖机、汽车中控屏领域物联网应用的M2M业务代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为:通过2018年物联网(M2M)业务代理采购,依靠渠道商的客户资源和市场拓展,全面推广电信物联网(M2M)业务在娱乐KTV、自动贩卖机、汽车中控屏领域等的市场份额,拉升中国电信M2M业务收入。
1.2招标内容:上海电信移动互联网部2018年娱乐KTV、自动贩卖机、汽车中控屏领域物联网应用的M2M业务代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服务招标,项目预算:含税人民币 50 万元,实施地点: 上海 。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人民币50万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中国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为等值人民币)。
2.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近期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投标人若为响应本项目资格要求提交的发票样张,该发票开具日期在2018年5月1日后的(含2018年5月1日),须按国家最新财税【2018】32号文《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中要求税率开具)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业绩要求:提供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签订的销售或代理服务项目(企业级服务)服务经验至少1个,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20万元。(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同时提供相应合同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银行流水凭证等相应业绩证明材料方有效)。
2.5信誉要求: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6 委托代理人要求:委托代理人应与投标人签署长期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委托代理人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清单,证明投标人为其缴费义务人;或提供委托代理人个人所得税交税明细,证明投标人为其缴税义务人;或出具经第三方劳动管理机构备案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的劳动合同;或出具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存在长期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公证文书等)。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7)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虹口区水电路682号天虹商务大厦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需提供(2)、(3)两项资料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伍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2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水电路682号天虹商务大厦1417会议室。
5.2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移动互联网部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1465号18楼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黄佳鑫、张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水电路682号天虹商务大厦1406室
邮编:200083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联系人(财务咨询):孙佳莉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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