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市本级]扎兰屯吊桥公园水上游船经营权承包交易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市本级]扎兰屯吊桥公园水上游船经营权承包交易公告
扎兰屯吊桥公园水上游船经营权承包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C********180029)
呼伦贝尔市亿源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公司”)接受委托,对扎兰屯吊桥公园水上游船经营承包权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承包方,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包方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包经营权委托方:扎兰屯市园林管理处(以下简称“委托方”)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 所处区域 | 物业费(垃圾清运及排污) | 租赁费用底价 (万元/年)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租赁期 |
扎兰屯吊桥公园水上游船经营承包权 | 扎兰屯市吊桥公园园内 | 包年费用,一次性缴纳 | 4 | 2 | 四年 |
1、意向承包方应对标的物进行现场踏勘和实地调研,对经营场所进行实地了解。
2、承包方不得对经营场所进行结构性改造,在不改变经营场所结构的前提下,承包方增加和完善设施,需经委托方同意方可实施。
3、承包方根据所投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应提交经营场所内、外整修效果图,并提供整修主要使用材料和投资预算书(委托方将就此方案进行审核,并按此方案进行监工)。
4、承包方对固定租赁费用4万元/年底价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底价。
5、进场整修期为30天,标的将于签订《经营合同》之日起10日内移交。
三、合作方式及承包费收取方式:
1、承包费采取收取固定租赁费用的方式一年一交。
2、租金递增方式:租金竞价结果为年租金,以后年度租金每年比上一年递增5%。
3、承包方需在本经营场所分装电表、水表,按实际使用量根据当地用电、用水标准计费,向委托方缴交。
四、公告时间、标的勘验时间、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8日(请意向承包方自行在工作时间勘验标的,并按报名文件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提交,逾期不候)。
五、意向承包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具有履行合同相适应的人力物力财力及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业绩证明;
2、将现有码头附近的4米*20米路面用透水砖进行整修(附图);
3、在现有码头北侧新建3米*30米标准承重码头。(附施工设计图),并按照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栏;
4、在码头西侧新建一处俄式风情售票及管理用房(附施工设计图);
5、重新购置水上观光游船(10艘以上),必须是符合环保要求的,计监部门检验准入的,动力为电力驱动或人力驱动的划桨式或脚踏式游船,不得采用汽油或柴油动力(附图);
6、承包方经营必须配置以下人员(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
1) 项目经理;
2) 水上救生员;
3) 救护员;
4) 清洁员;
5) 修理工。
7、意向承包人需认可并承诺满足以上条件,方可报名。
六、意向承包方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序号 | 资 料 名 称 | 要 求 |
1 | 承包意向登记表(产权公司提供) |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2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公司章程或自然人身份证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4 | 意向承包方同意承包的内部决议 | 加盖公章 |
5 | 网络竞价须知、公告 | 加盖公章 |
6 | 经营方案、整修方案、施工设计图 | 加盖公章 |
7 | 其他证明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
8 | 单位电子签章申请表、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入诚信库专用《诚信承诺书》、入诚信库专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电子签章及数字证书代办承诺书 | 根据要求,加盖公章 |
七、提交报名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8日,每日上午9:00至 11:30 ,下午14:30时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
(二)地点: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17。
八、保证金的设定:
(一)竞价保证金:2万元
(二)竞价保证金交纳和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8日16: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以到达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为准。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账号:150*****9859
(三)竞价保证金
保证内容:竞价保证金必须从意向承包方基本账户转出(意向承包方诚信信息库内录入的基本账户)。意向承包方必须将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期截止前缴入本项目公告指定的保证金缴纳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账户和到账时间交纳的保证金将视为无效。
处置方式:确定最终承包方后竞价保证金由委托方在平台系统内办理退还,平台系统将保证金退还至承包方存入账户,如因承包方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承包方承担。
(四)履约保证金:5万元
如中标后,承包方需缴纳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在签订《经营合同》之前开始进行基本建设,在30日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签订《经营合同》,履约保证金可抵顶承包费用,多退少补;如验收不合格(建筑质量不达标或第二至第六项有一项未能满足),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在10天内所建设施自行拆除移除,即清空场地上所有设施设备。逾期不清空的,视为放弃留在场地上的一切物品的所有权,委托方有权自行处理,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委托方将按报价顺序递延,重新确定承包经营者。
交易价款结算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亿源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行
行号:********7811
服务费结算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亿源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行
行号:********7811
九、相关其他条件:
1、转受让双方需自行在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分别各自进行单位注册。自行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第三方数字认证服务企业现场分别办理各自的数字证书。转受让双方需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网上操作完成,产权交易需资格预审的,由委托方在转让公告(文件)规定时限内,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内委托方系统内审核意向承包方在系统内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在系统内确认意向承包方竞买资格。合格的意向承包方按转让公告(文件)和竞价规则的规定,在意向承包方系统内进行网上限时竞价和实时查看竞价结果。
2、意向承包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包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要求的金额和方式将保证金交纳至呼伦贝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包方一旦在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系统内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或受让资料并按公告要求的金额和方式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包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包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包方。
4、意向承包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由委托方及其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并对诚信库及电子版报名材料或受让资料相关信息、证照和资质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法定责任。意向承包方被确定为最终承包方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至产权公司指定账户,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3个工作日内开始进行基本建设,30日内完成。完工后经验收合格,签订《经营合同》,履约保证金可抵顶承包费用,多退少补。产权公司在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经营合同》(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于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转付交易价款。
联系方式:
地 址: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17
业务咨询:杨萌 ****-*******
技术服务:韩智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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