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建设工程竣工声像照片拍摄招标公告

园区建设工程竣工声像照片拍摄招标公告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园区建设工程竣工声像照片拍摄询价通知书
SZCJ2009-S-X-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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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测绘有限责任公司之委托,就该单位需要采购的如下园区建设工程竣工声像照片拍摄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名称:园区建设工程竣工声像照片拍摄
二、 采购内容要求:
1、项目内容:
1) 拍摄建筑外立面及景观:要求完整反映建筑物全貌,其中至少三张全景照片必须能代表该建筑物特征。
2) 拍摄室外环境及市政工程:要求反映主入口、小区环境、市政道路、后三通设施、管道阀井等配套设施。
3) 拍摄室内外消防:消防通道、消防设施。
4) 拍摄室内:大厅、主要通道、楼梯等。
5) 拍摄上人屋面:屋面防水及细部构造,避雷设施、屋面水箱及管道等设施。
6) 拍摄水暖电设施:给排水管道等外露节点、电器控制设备。
2、质量要求:
1) 图片清晰:在手持拍摄不能满足照片清晰情况下,应使用三脚架拍摄。
2) 主题明确:所要反映的拍摄内容应表现在照片主体位置。
3) 过程清楚:要有明确的拍摄路线,通过照片体现相关专业设施,体现从局部到整体、从内到外的建筑工程竣工照片。
4) 内容真实:拍摄有代表性的内容,不能以偏概全,不得错拍项目或交错成果。
3、拍摄工作服务要求:
1) 接到拍摄任务单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指定拍摄工作(雨天顺延)。
2) 拍摄前与工程项目现场人员联系,拍摄过程中妥善处理与项目现场各方的关系。
3) 自行负责工程项目现场拍摄安全。
4、成果要求:
1) 普通照片:冲印3.5×5英寸照片,选三张全景冲印5×7英寸。(采购单位支付冲印费)
2) 数码照片:分辨率在1000万像素以上的数码照片刻录CD光盘。(采购单位提供光盘)
3) 任务完成后及时提交成果。
5、项目地点:园区范围
三、拍摄人员及设备要求
1. 拍摄人员必须具备市级以上专业摄影师资格。
2. 拍摄人员必须有建筑摄影经验,熟悉工程竣工拍摄内容要求。
3. 拍摄设备必须配备专业135数码单反相机一套(1000万像素以上)及135专业胶片相机一套,镜头配备包括广角端17mm至长焦200mm全套专业镜头。
4. 拍摄设备必须自备交通工具及时完成园区范围内的拍摄工作。
四、询价说明
1、本次询价范围包括以上园区建设工程竣工声像照片拍摄所需的专业摄影器材和人工、交通工具等各项应有内容。所有照片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园区档案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照片档案归档入库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
2、本项目为建设工程竣工声像照片拍摄单价采购,询价响应单位必须响应本次采购的完成每个竣工项目(按1万平方米计)声像照片拍摄所需的摄影器材、人工、交通等单价,否则为无效投标。询价响应报价内容包括本次项目的服务及所需的器材、人工、机具、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还包括耗材、劳保、各种税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
3、园区建设工程竣工声像照片拍摄产生的所有安全问题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五、响应报价文件组成(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询价响应文件封面:包括询价响应单位名称、询价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等讯息。
2、本次采购只接受拍摄照片服务厂家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提供市级以上专业摄影师资格证书、满足要求的拍摄设备的所有发票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的话)。
5、响应报价表格式(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
拍摄服务费用: 元/万平方米
报价单位: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6、售后、售中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及其他优惠条款;响应单位需承诺:在承接拍摄业务后的5个工作日(天气情况允许)提供合格成果,并对成果的准确、有效负责。
7、项目质量保证、安全责任承诺(格式自拟,需承诺项目质量保证符合采购单位的要求,项目拍摄期间的安全责任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注:各询价响应单位需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询价响应单位必须承诺询价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成交单位提供的产品若与询价要求质量不一致时,由该单位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采购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递交询价响应书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29日上午11:0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询价采购文件响应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期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2、2009年7月29日下午13:30在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七、成交原则:
在不超过采购预算单价的前提下,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八、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单独制作询价响应文件。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本次项目的服务内容所需的摄影器材、人工、交通、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还包括耗材、劳保、各种税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询价响应单位考虑应有的风险并进行响应报价,不接受选择性的报价。
2、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机构支付服务费人民币玖佰元整(¥:900元)。
4、项目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
5、质量保证:项目成果应符合园区档案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照片归档相关规定,在照片验收入库前提供服务发生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接到需方通知后24小时内负责无条件修复。
6、验收标准:按本通知书、响应书的标准,园区档案管理中心验收通过为准。
7、验收期限:完工后10天内。
8、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生效,工程项目的照片拍摄服务费用按月结算。对已完成服务、提交成果的照片拍摄服务费用,甲方支付合格服务发票金额50%给乙方,待工程项目经园区档案管理中心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50%服务发票款。
9、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0、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材料为准。
11、本采购信息在苏州创杰招标网(www.cjzb.com)上刊登,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询价响应单位注意。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邮编:215002
联系人:潘莉莉 联系电话:****-******** /********(行政中心)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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