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智慧监管工程网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武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智慧监管工程网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武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智慧监管工程网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保证食药智慧监管工程正常运转,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如投标人是小微企业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后再按“评分标准”公式进行计算。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时,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予认可:①《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②《从业人员声明函》原件;(2)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3)监狱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关政策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件。(5)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报价产品必须在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提供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的,评分时其所属产品价格分与技术分加分幅度为4%。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现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现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详见附件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2个月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详见附件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效率:详见附件
六、验收标准: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规定进行验收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八、采购品目代码(二级): C01
九、采购品目名称(二级): 信息技术服务
十、公示期限: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5日。
发 布 人:武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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