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2018年度服刑人员生活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稻米)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2018年度服刑人员生活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稻米)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2018年度服刑人员生活物资采购

及配送服务(稻米)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鄂采计[2018]-06412号”文要求,武汉盛世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的委托就“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2018年度服刑人员生活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稻米)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SHD-ZFCG-SY01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2018年度服刑人员生活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稻米)项目

三、招标内容、预算、数量、地点、服务期:

3.1招标内容和预算

稻米约115万元

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2数量: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3本项目采购地点: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采购服务期:365日历日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提供至投标截止前2个月内(处于有效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一经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将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执行。没在以上网址注册的中小企业须提供无不良信用承诺;

(5)投标人有载重量3吨运输车辆一辆(提供行驶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租赁合同);1名司机专车按需送货。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05月14日至2018年05月18日,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休息)投标单位代表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及本人身份证,携带本公告“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有效证明材料,报名时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材料不齐不接受报名)到(地址:沙洋县荷花南路滨江花园1号楼商39号)参加报名。

5.2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3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6.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06月06日 09时 00 分,地址:沙洋县荷花南路滨江花园1号楼商39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联系人:肖科长

电话:139*****228

代理机构:武汉盛世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9*****566

日期:2018年05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稻米 配送服务 生活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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