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补偿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补偿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补偿器采购项目一、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18-662、663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补偿器采购项目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合格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补偿器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HTZB2018-662、663
1.3资金来源:自筹
1.4招标内容:补偿器采购,详见货物清单
1.5供货期:按甲方要求
1.6质量标准:合格
1.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二个标段
1标段: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补偿器采购项目一标段;招标编号:HTZB2018-662
2标段: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补偿器采购项目二标段;招标编号:HTZB2018-663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制造商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内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3)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有套筒补偿器内容;
(4)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注:①合同主体方为本次投标人自身,投标人母公司、子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业绩无效。
(5)制造商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产冻结、账务冻结、财务状态恶化的现象,(提供2015-2017年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告)。
2.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代理商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内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注:①合同主体方为本次投标人自身,投标人母公司、子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业绩无效。
(3)代理商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产冻结、账务冻结、财务状态恶化的现象,(提供2015-2017年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告)。
(4)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注:以上条款需要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6 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2.7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被拒绝。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章。
2.8投标人必须在长春市内设有储备仓库及库存(提供仓库具体位置)。
2.9允许各投标人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不允许兼中。
3、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9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3.2 报名时各投标人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5)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
以上资料原件及与原件相一致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3.3招标文件各标段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14日9:00分;
4.2递交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处莱德宾馆七楼会议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998号
联 系 人: 曹先生
联 系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处莱德宾馆七楼
联系人:邰女士、崔先生
联 系 电 话:****-********8
2018年5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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