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用大屏幕设备招标公告
会议用大屏幕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LHW201805-081
1、招标条件
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会议用大屏幕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采购货物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会议用大屏幕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采购智能大屏幕一体机18台、VGA连接线13条、无线路由器12台、投影仪1台,并负责所有硬件设备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要求)。
2.3交货期:2018年7月31日前设备到货。
2.4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5安装地点: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含电子产品、设备销售等),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至少有1项完成的同类或类似业绩。
3.3本项目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产品授权、售后服务承诺函、本地化技术服务证明文件,本地有售后维护网点相关证明材料。
3.4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7企业信誉良好,开标时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9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业绩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发送上述所要求材料至代理公司邮箱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注:所有相关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首先登录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ccwl2001.com.cn),点击所参与项目招标公告,在其最下方单击“下载文件”,输入提取密码后下载电子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4日14时00分,地点: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西工厂事务馆一楼119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丰越大路499号
联系人:吕升辉
联系电话:********5678-500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人:包宇、李霆
联系电话:157*****042
网址:http://www.ccwl2001.com.cn
开户行: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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