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聚氨酯防腐保温材料采招标公告
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聚氨酯防腐保温材料采招标公告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聚氨酯防腐保温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聚氨酯防腐保温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TZB2018-670、671、6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998号
联系方式:曹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处莱德宾馆七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1项目名称: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聚氨酯防腐保温材料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HTZB2018-670、671、672
1.3资金来源:自筹
1.4招标内容:聚氨酯防腐保温材料采购,详见货物清单
1.5供货期:按甲方要求
1.6质量标准:合格
1.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
1标段: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聚氨酯防腐保温材料采购项目一标段;招标编号:HTZB2018-670
2标段: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聚氨酯防腐保温材料采购项目二标段;招标编号:HTZB2018-671
3标段: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聚氨酯防腐保温材料采购项目三标段;招标编号:HTZB2018-67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7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23日 08:00至2018年05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处莱德宾馆七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处莱德宾馆七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聚氨酯防腐保温材料采购项目一、二、三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18-670、671、672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聚氨酯防腐保温材料采购项目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合格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聚氨酯防腐保温材料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HTZB2018-670、671、672
1.3资金来源:自筹
1.4招标内容:聚氨酯防腐保温材料采购,详见货物清单
1.5供货期:按甲方要求
1.6质量标准:合格
1.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
1标段: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聚氨酯防腐保温材料采购项目一标段;招标编号:HTZB2018-670
2标段: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聚氨酯防腐保温材料采购项目二标段;招标编号:HTZB2018-671
3标段: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聚氨酯防腐保温材料采购项目三标段;招标编号:HTZB2018-672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制造商具有国家颁发的相应生产许可证
注:①合同主体方为本次投标人自身,投标人母公司、子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业绩无效。
2.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①合同主体方为本次投标人自身,投标人母公司、子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业绩无效。
(2)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注:以上条款需要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5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2.6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被拒绝。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章。
2.7投标人加工场地距市中心距离不超过30公里(提供准确地址)。
2.8投标人必须在长春市内设有储备仓库及库存(提供仓库具体位置)。
2.9允许各投标人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不允许兼中。
3、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9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3.2 报名时各投标人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国家颁发的相应生产许可证
4)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
以上资料原件及与原件相一致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3.3招标文件各标段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9:00分;
4.2递交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处莱德宾馆七楼会议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省春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998号
联 系人: 曹先生
联 系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处莱德宾馆七楼
联 系 人:邰女士、崔先生
联 系 电 话:****-********8
2018年5月23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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