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安图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ATJY2009-024
1、安图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已由安图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供水工程及管线590米(渗渠、1号、2号泵站、蓄水池),项目总投资:205万元。招标范围:市政,资金来源:政府投资71.5%、自筹28.5%。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安图经济开发区。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8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9年10月30日,工期84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安图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到安图县政务大厅(二楼二号厅)处获得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9年7月22日至7月26日,每天上午 8:30至 11 :30,下午 13:30时至 16:30时,逾期不再受理。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4日14时 ,提交到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安图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明月镇
邮政编码:133600 联系电话:139*****928
传 真: 联 系 人:唐国滨
招标代理机构:安图县建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
邮政编码:133600 联系电话:0433-*******
传 真:0433-******* 联 系 人:祝燕涛
日期:2009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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