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09年 7月29日
1、项目名称:贵港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工程,已由贵港市建设局批准兴建;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文件已报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的规模:贵港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地点位于贵港市救助管理站大院内,为八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柱下独立基础,无地下室,建筑面积2952.2平方米,高29.15米。招标范围:土建、水电安装、装饰装修、防雷、消防等。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为1个标段。
(3)招标人及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贵港市救助管理站。
(4)定额工期:340日历天;要求工期:34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
5、招标报名及售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7 月 29 日至2009年 8月 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港市建设规划委员会办公大楼14楼)报名。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人民币(不含图纸)。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09年 8月1 19 日上午9时30分前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递交到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不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除了在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栏及其网络上发布外,还同时在国家指定的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财政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9、投标报名材料要求: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审验,报名材料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救助管理站
地 址:贵港市救助管理站
邮 编:537100
联系人:韦苏芳
电 话:158*****33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金港大道890-3号二楼(市财政局东侧)
邮 编:537100
联系人:孔彬蓓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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