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运呼吸机招标公告

转运呼吸机招标公告

询价采购通知
采购编号:SZWK2009-X-134(医疗设备)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中医医院之委托,就该单位需要采购的如下设备进行询价采购,以期得到合格商品。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物品及其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内容:数量和要求:转运呼吸机1台
1、气源:
(1)氧气:高压范围:2.8~4.2bar
(2)低压:最大80L/min 或 0.5psi
2、显示屏幕: 8.4英寸,高分辨率彩色显示屏
3、通气模式:
(1)辅助/控制(A/C)模式:辅助/容量控制模式;辅助/压力控制模式
(2)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 SIMV):
(2.1)同步间歇指令—容量控制通气模式
(2.2)同步间歇指令—压力控制通气模式
(3)压力支持通气模式(PSV)
(4)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模式(CPAP)
(5)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模式(Bi- level)
(6)叹气呼吸模式
(7)后备通气
4、呼吸参数
(1)潮气量:50-2000 ml
(2)压力限制:5-80 cmH2O
(3)呼吸频率:1-80次/分钟
(4)吸气时间:0.2—3秒
(5)PEEP:0-40 cmH2O
(6)吸气流速:1-120L/min
(7)流量触发灵敏度:1—20L/min
(8)压力触发灵敏度:-0.5— -20cmH2O
(9)压力支持水平:0-60 cmH2O
(10)空氧混合浓度:21—100%
5、其它功能:
(1)适应性吸气时间
(2)适应性流量
(3)易化呼气
(4)雾化功能
(5)通讯端口
6、报警
(1)分钟通气量报警(高/低)
(2)气道压力报警(高/低)
(3)氧浓度报警(高/低)
(4)窒息报警
(5)呼吸频率报警(高/低)
(6)回路泄露报警
(7)气源报警
(8)电池报警
7、监测
(1)气道压力
(2)潮气量
(3)分钟通气量
(4)呼吸频率
(5)吸气/呼气时间比
(6)吸入氧浓度
(7)峰值流速10-180LPM
(8)压力、流速和容量波形
(9)72小时病人趋势
(10)顺应性
(11)阻力:压力/容量P-V、压力/流速P-F和流速/容量F-V三种呼吸环
8、整机重量小于等于11kg
9、工作条件:
(1)操作环境:温度:0° 至50°C
(2)湿度:15 至 95%
(3)大气压:430 至 825 mmHg
(4)电源:交流电源:100—240V,50—60Hz;直流电源:12—15V;后备电池:内置, 4小时
三、响应文件格式(至少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1、单位名称
2、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3、询价编号
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经营许可证
6、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须在询价响应时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和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证明,并在以下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
A、报价表(包括价格、品牌等); B、所投产品的配置清单;
C、售后服务承诺书; D、所投产品的详细技术资料、彩图;
E、《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F、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若为医疗器械的话)
7、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详细技术参数对照表 数量 市场价 报价 总价 交货期

8、质量、服务承诺
9、供应商近三年的苏州及周边地区的销售业绩和客户名单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在不超过采购预算的基础上,符合采购要求,报价最低的成交。
五、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及数量: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
2、合同成交价:按成交价格。
3、交货时间:发出成交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
4、交货地点:苏州市中医医院
5、交货方式:最终供货合同应在交货前向采购方提供交货计划,运输保险和装箱费用由最终供货公司承担。
6、验收标准:按本通知书、响应书的标准和装箱单验收。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资料及包装。所有试剂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品,同时有明确的制造厂商,海关报关证明。交货时必须原包装现场拆封验收合格。
7、验收期限:交货后五个工作日内。
8、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及发票由采购单位五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的95%,5%的余款经验收合格满半年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9、质量、服务要求:成交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的物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量出现问题时,成交方负责“三包”,费用由成交方负责。
10、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采购方逾期付款(有正当理由者除外)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采购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成交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成交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成交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成交方应向采购方就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采购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
11、本通知书以及响应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六、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三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单价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试剂、人工、运输、存储、报关、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一切费用等。
2、本次询价采购为一个采购单元,需对采购内容全部相应。
3、如响应单位成交,应按成交额的6‰向本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4、响应单位所提供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司的书面材料为准。
6、本采购信息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www.zfcg.suzhou.gov.cn)和城市商报同时刊登,敬请留意。
八、送交响应书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请贵单位于2009年8月3日11∶00之前按本通知的要求自制《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送(或寄)达我公司(请在信封上注明询价编号,并在信封的密封处加盖公章),过时为无效响应文件。
2、2009年8月3日下午15:00在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政府采购管理处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九、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友邦保险大楼2楼 邮编:215006
联系人:陈璐佳 联系电话:****-********
采购(甲方)单位:苏州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毕杨坚 联系电话:****-********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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