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留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初步设计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招标公告
遗留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初步设计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招标公告
市发改委委托咨询评估事项征询公告(委评征〔2018〕017号)
根据《宜昌市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试行办法》(宜发改法规〔2018〕48号),我委拟将下列事项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一、项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宜昌田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遗留工业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初步设计 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二、项目单位(法人)及联系人: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张利,
139*****891三、报告编制单位:
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宜昌田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点军区艾家镇,厂区占地面积约200亩。主要对宜昌田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遗留工业场地的污染土壤进行修复,同时对各种适于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的方案进行了论证,形成了水泥窑焚烧协同处置技术和异位固化稳定联合修复为最佳方案。
五、上报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2908万元,其中工程费236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非405万元,预备费138万元。本项目拟申请环保补助资金,剩余资金由企业自筹。
六、评估内容及重点:初步设计评审
七、专家要求:副高级(含)以上专家不少于5人:土壤中镍处理1人、水泥窑协同处理1人、水污染治理1人、工程概算2人等相关专家。
八、其他要求:需现场踏勘
九、评估时限:10个工作日
十、评估最高限价:1.45万元
请入选该专业类别评估机构库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提供专家类别、职称、人数及报价等相关资料并密封,于2018月5月28日15:00前送至宜昌市发改委6楼会议室。我委将组织现场拆封报价函并公布竞选结果。
备注:评估机构与报告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评估专家与报告编制专家不得为同一人或存在关联关系。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23日
标签: 环境 生态建设 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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