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主冷却塔整体更换前期研究项目
东西主冷却塔整体更换前期研究项目
东西主冷却塔整体更换前期研究项目竞价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站楼管理部就“东西主冷却塔整体更换前期研究项目”进行国内竞价,邀请合格应邀人就以下内容和有关服务提交应邀:
一、竞价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东西主冷却塔整体更换前期研究项目。
2.项目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
3.供应商资质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与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必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4供应商近五年完成大型交通建筑类空调设计业绩不少于两项,近五年获省级及以上空调专项设计奖不少于一项。
3.5供应商近五年完成大型公共建筑空调咨询顾问或空调改造业绩不少于两项。
3.6供应商安排本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空调专业教授级工程师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资格,主要编写人要求具备空调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7供应商连续10年以上是省级或以上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3.8以上资质要求均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项目最高限价:¥90,000.00(含税价)。
5.评定成交的标准:报价最低且且施工方案通过采购人审批。由竞价平台确定的第一候选人需在竞价截止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施工方案提供至航站楼24号门C3513办公室报甲方审核,如第一候选人(报价最低)施工方案无法满足项目需求,则推荐第二候选人成交,依此类推。
6.报价期限:2018年月日至2018年月日,在wz.gamc.cn的竞价系统中报价(截止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竞价过程中如有不明的地方可与竞价单位联系,联系人:许剑夫,联系电话:********。
7.竞价方式:报价人用注册的供应商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即可进行报价及上传电子资料,每次报价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排名,报价人可在系统提示的调价幅度、次数和截止时间范围内修改自己的报价和电子文档。
8.供应商的选择:竞价系统默认按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经审核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符合竞价文件要求排名最前的报价人为最终选定供应商。
9.如报价文件所报价格超出本项目的限价,业主将有权拒绝其报价。
10.上传的报价文件的报价页及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文件资料需扫描后上传,其余文件可以电子文档方式上传。
11.所有的报价人需在wz.gamc.cn主页中“采购信息”或“招商指引”页面上的供应商注册页面,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
12.上传的报价资料必须符合竞价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格式为EXCLE或WORD,并为没有设置保护的可编辑文档。
13.竞价方未按照公告要求上传资质资料、资质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未达到公告要求,业主有权将其报价作废。
14. 加注“(*)”的条款均是关键条款。竞价人任何对关键条款的负偏离都将导致其被废除中标资格。
二、 竞价需求
目前一号航站楼东西空调系统主机房各有16台流量为800m^3/h的横流式冷却塔,自2004年投入使用至今故障率不断增加,经过几次局部改造后仍然解决不了故障率高、散热能力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空调系统的运行效率。因此,拟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对冷却塔整体更换项目进行前期研究,编制可研报告。
图1水塔现场图
改造对象清单参考如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1 | 冷却塔 | CTI标准塔800m3/h | 16套 |
2 | 水塔基础 | 根据冷却塔塔参数建造 | 16套 |
3 | 相关附属配套 | 包括但不限于配套控制柜、进出水管线与阀门、电气管线等 |
中标设计单位将为本前期研究项目至少提供以下服务:
1. 现场勘察,结合场地的安装情况,提供可行的改造方案图纸与运行数据收集。
2. 针对现有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提出可行的改造方案,包括比较横流式冷却塔与逆流式冷却塔,并根据本项目情况最终确定其中一种。
3. 土建、结构、强电及控制等相关配套改造的可行性分析。
4. 改造方案研究报告应兼顾未来空调系统扩容的可行性考虑。
5. 评估与控制项目的造价估算。
6. 编制可研报告,深度满足项目立项要求。
三、报价表格式
报价表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站楼管理部:
我公司愿意参加 项目竞价,在响应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站楼管理部采购要求基础上,按以下价格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站楼管理部提供服务:
序号 | 名称 | 报价内容 |
1 | 竞价项目名称 | |
2 | 总价报价(单位:元) | 小写:¥元。 大写: |
3 | 发票及税率 | 税率为% |
4 | 报价文件有效期 | 递交报价文见之日起30个公历日 |
备注 |
注:1、报价包含完成询价人要求和《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工程和所有服务的费用(含税价)。
2、报价人应在此表后附上工程量清单及价格明细表。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四、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并注明税费、税率;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见供应商资格要求);
4.法人授权函(如报价文件签署人不是法人代表);
5.施工方案;
6.供应商须保证报价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所有资料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7.报价文件须在竞价平台确定第一中标单位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盖章形式提供给招标人审核,未能如期提供,招标人有权以自动弃标处理。
五、合同范本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站楼管理部
合同编号: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东西主冷却塔整体更换前期研究项目合同
甲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时间:
页数:
甲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西主冷却塔整体更换前期研究”,工程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工作依据
2.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顾问工作任务书。
2.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全套电力系统设计文件、竣工资料、运行数据等。
2.3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
2.4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和甲方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以及双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甲方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及工作内容
4.1 合同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西主冷却塔整体更换前期研究。
4.2 项目概况:
1)地理位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机场大道。
2)使用功能:交通建筑,国际航站楼。
3)建筑概况:广州白云机场地处广州市*******-****229.html" target="_blank">白云区人和镇和*******.html" target="_blank">花都区新华街道交界,
距广州市中心海珠广场的直线距离约28公里。作为我国三大机场枢纽机场之一。
4.3乙方工作内容及工作成果要求
4.3.1 工作内容
4.3.1.1. 现场勘察,结合场地的安装情况,提供可行的改造方案图纸与运行数据收集。
4.3.1.2. 针对现有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提出可行的改造方案,包括比较横流式冷却塔与逆流式冷却塔,并根据本项目情况最终确定其中一种。
4.3.1.3. 土建、结构、强电及控制等相关配套改造的可行性分析。
4.3.1.4. 改造方案研究报告应兼顾未来空调系统扩容的可行性考虑。
4.3.1.5. 评估与控制项目的造价估算。
4.3.1.6. 编制可研报告,深度满足项目立项要求。
4.3.2工作成果提交
1、日常文件以中文书面提交。
2、日常文件/报告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如需签名的,同时提交书面文件报告。
3、有关报告正式提交前与甲方人员充分沟通。
4、有关文件/报告需按照双方确定的时间计划完成。
5、最终报告应涵盖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并在由甲方组织的评估成果汇报会上获得甲方的确认后方可视为通过。
第五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文件及资料
不适用。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顾问文件及资料
序号 | 文件及资料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备注 |
1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1 | 约定服务期完成日前 | 另附电子版 |
第七条 合同价款
7.1 合同费用
(1)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开始为期180个日历日。
(2)本合同咨询费:
(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包含增值税等税费,增值税税率为 %)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
7.2 本合同咨询费包括
(1)税金以及乙方人员的工资、参与项目所在地现场调研、工作会议的相应劳务费及差旅费、办公设备材料费、电话费、相应的办公费用、乙方应提交本合同规定的顾问咨询文件的制作费等等。
(2)交付的纸质版报告打印费用。
(3)按合同内容需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所产生的邮件快递、传真和电话费。
7.3 不包含费用
(1)甲方要求前往项目所在地以外城市的差旅费,包括飞机票、机场税、酒店(按四星标准)、交通、膳食、出差补贴(按每人每天RMB150元)由甲方支付。
(2)甲方需提供清晰的纸质图纸或电子版图纸,如需乙方打印图纸需另外计取费用。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可行研究报告通过甲方确认或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合格并结算审核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累计支付至结算审核总价的100%,乙方向甲方开具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九条 双方责任与权利
9.1甲方责任
9.1.1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9.1.2甲方变更委托咨询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所提交资料作重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9.1.3甲方必须提供乙方完成报告所需的系统运行数据与管理记录。
9.1.4甲方必须为乙方技术人员现场检测、采集数据等现场工作提供便利与配合。
9.2甲方权利
9.2.1 甲方有对委托工作内容的认定权,以及对乙方所提交的咨询文件等的审批权。
9.2.2 当甲方发现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工作职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2.3 甲方有权根据设计、施工的需要调整工作内容和工作计划,乙方对此应积极配合完成。
9.3乙方责任
9.3.1 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工作,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技术咨询文件(出现第9.1.2、9.2.3条规定有关交付咨询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所提交报告成果的质量、深度及时限负责。
9.3.2 乙方负责对技术咨询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或补充。
9.3.3 乙方交付技术咨询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以及甲方的技术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9.3.4 乙方应按时提交技术咨询文件,负责文件的打印、复印、装订、装箱、送达甲方办公地点等工作。
9.3.5 乙方承担的本合同工作内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分包给第三方。
9.3.6 承担本合同有关条款或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责任。
9.3.7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泄露、转让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资料。
9.3.8 乙方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守则,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禁止向甲方推销设备、材料,或以倾向性、排他性变相推销;
2)禁止与设备供应商或施工单位串通,对不合格材料、产品、工程进行包庇;
3)禁止与设备供应商或施工单位串通,不合理提高施工难度及增加材料用量,以增大施工费用,获取不正当收益;
4)禁止接受设备供应商或施工单位的请吃送礼,或变相受礼;
5)禁止故意刁难设备供应商或施工单位以谋取私利,损害甲方的合法利益。
凡违背以上任一条规定者,一经查实,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且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追究乙方及有关责任人相关责任,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9.3.9 甲方查实乙方违反第9.3.8条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有关乙方员及其主管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及费用。
9.3.10 乙方进入工作现场需按区域管理要求办理人员通行证件,证件的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9.4乙方的权利
9.4.1 对合同范围内的有关技术事项包括设计标准、系统功能要求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乙方有建议权。
9.4.2 对合同范围内的有关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甲方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设计的期限,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9.4.3 有对本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和技术方案的建议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的设备材料,有权向甲方建议停止使用。
9.4.4 甲方授权乙方行使的其他职权。
9.4.5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获得顾问报酬。
第十条 保密
本项目的所有最终成果,其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本项目的成果进行发布、二次利用或向第三人转让以开展下一步工作。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未经授权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乙方对技术咨询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或技术建议不合理造成明显的使用缺陷,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向甲方赔偿咨询费的10%的违约金,如直接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支付直接损失。损失费最多以本合同咨询总额为限。。
11.2由于乙方原因,延误设计文件交付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咨询费的千分之二。若延误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乙方该阶段的咨询费。
11.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除有争议条款外,其余条款按合同约定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3.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第 4.3.1 条工作内容为止,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3.3 乙方不得指定设备材料的生产厂或供货商。甲方需要乙方配合设备材料的生产监造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13.4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3.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3.6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13.7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3.8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9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14.1 竞价文件(另册)
14.2 报价文件(另册)
14.3 成交通知书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地 址: | 地 址: |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日 期: | 日 期: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联 行 号: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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