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崆山白云洞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临城县崆山白云洞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临城县崆山白云洞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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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 ||||||||||||||||||||||||||||||||||||||||
所属地区: | 邢台市-临城县 | ||||||||||||||||||||||||||||||||||||||||
招标内容: | |||||||||||||||||||||||||||||||||||||||||
临城县崆山白云洞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城县崆山白云洞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已由临城县人民政府以 临政函[2018]5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城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临城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临城县崆山白云洞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包括景区门前入口广场及停车场提升,其中,停车场面积2970㎡,门前广场面积12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投标人应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等内容(开具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之后)。 资质, 近3年内(2015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一项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5-23至2018-05-29,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6-14 09:00 ,地点为 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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