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溪流域彩云湖水库及水环境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桃花溪流域彩云湖水库及水环境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桃花溪流域彩云湖水库及水环境保护工程人工湿地B区1~4号地块已由重庆市发改委以渝发改【2006】9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重庆桃花溪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彩云湖人工湿地B区面积约10万平方米,各种乔木约3万株,各种灌木约86万余株,其中园区道路800余米,景观桥梁1座,管理用房约669平方米,平台、步游便道约3000平方米,各类种植池壁约9688立方米,毛条石挡墙约500立方米,水下驳岸约1065立方米,自然石约3000吨,景观亭4座,各类排水沟约1000米。项目总投资4296.2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000万元。施工图共分1、2、3、4号共四个地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并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 年7月29日至 2009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4日16:00时。在重庆市五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渝中区大溪沟人和街星都大厦15楼1508室)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光盘),售后不退。
3.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 重庆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同时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项目及招标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桃花溪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五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九龙坡区盘龙二村101号 地址: 渝中区大溪沟星都大厦15楼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人: 刘女士
传真: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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