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诊断项目工作方案招标公告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诊断项目工作方案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试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推动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宁波市安监局将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安全诊断项目工作。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波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诊断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采购需求
中标单位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诊断工作。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行审查,指导企业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对非煤矿山企业查处的隐患整改进行复查确认,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进行复查。
四、项目完成期限
2018年9月15日前完成安全诊断等工作,向宁波市安监局提交完整的宁波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诊断项目报告。
五、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项目要求,能合法提供项目服务;
4.主要从事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机构,且具备与项目评估相适应的省市级非煤矿山方面的安全生产专家,满足项目开展的设备设施;
5.本项目不接受非同一法人的联合体投标。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需提供上述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六、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方法。
七、报名方式和时间
有意向的单位请于2018年6月7日17:30时(北京时间)前,以电话方式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5月8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行政中心3号楼423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标将于2018年5月8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行政中心3号楼415会议室)公开开标,中标结果当场告知并在宁波市安监局门户网站公布。
联系人:朱建峰,联系电话:0574—********,189*****522,传真:****-********。
附件:宁波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诊断项目工作方案招标文件
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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