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存量房数据采集及软件招标公告
地税局存量房数据采集及软件招标公告
内江市地税局存量房数据采集及软件 本土化改造服务 招 标 文 件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委托,拟对存量房数据采集及软件本土化改造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第一包:存量房评估信息系统建设本地化,预算93万元;第二包:隆昌存量房采集服务,预算48万元 三、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七)文件中规定的和法律、行政法规及设备所属行业中有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项目不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8年5月25 日 09时00 分到2018年6月8 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njztb.cn)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 为方便各投标人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已实施网上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首先需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任意选择一家开通企业网银账户,然后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njztb.cn),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 6月 21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二厅(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与汉安大道交汇处,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江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 东兴区汉安大道141号 联系人:陈科长 联系电话:181*****899 采购代理机构: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邮编: 641000 联 系人: 郑盼露 联系电话:****-******* 传真:****-*******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第一包:存量房评估信息系统建设本地化,预算93万元;第二包:隆昌存量房采集服务,预算48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第一包:存量房评估信息系统建设本地化,预算93万元;第二包:隆昌存量房采集服务,预算48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4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5 投标保证金 第一包:存量房评估信息系统建设本地化,预算10000元; 第二包:隆昌存量房采集服务,预算4000元 缴纳方式:为方便各投标人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实施网上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首先需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任意选择一家开通企业网银账户,然后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njztb.cn),进入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 请各投标人查阅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操作指南和说明进行操作。个别因特殊原因不能网上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出具相关证明,并联系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维彬 联系电话:****-******* 6 履约保证金 合同约定(不超过投标总价的10%) 7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郑盼露。联系电话:****-*******。 8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郑盼露。联系电话:****-*******。 9 考察现场 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如所留联系方式不畅,责任自负)。 10 供应商询问与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由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 联系人:郑盼露。 联系电话:****-*******。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与汉安大道交汇处,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邮编:64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1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 邮编:641000。 1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发售结束后柒个工作日内,过期不予受理。 13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郑盼露。 联系电话:****-*******。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与汉安大道交汇处,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14 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交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5 质量要求 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招标文件规定。 验收标准:按合同规定验收 16 投标限制 本项目拒绝联合投标;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17 分包履约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28条)。 18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18年6月 21日14 时 30分 20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60 天。 21 备选投标方案 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请对照采购清单测算报价,以免过高偏离超预算投标无效。如流标重新组织项目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投标方案没有实质性调整的,报价不得高于上次投标报价(确遇市场变化成本上涨,须提供厂家等证明),否则投标无效。 22 签字盖章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2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5 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l份,资格审查文件(以第五章要求为准)一份、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1份(光盘)。(以上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 24 投标文件的装订 正本、副本及“开标一览表” 、资格审查文件(以第五章要求为准)、电子文档分别装订。 25 投标文件封面及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文件、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密封袋内;外层密封袋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编号、所投项目及包号(如有分包)、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投标人名称(盖章)、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 “副本”、 “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文件” “电子文档”字样。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围,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2018年6月21日14: 30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26 递交标书 开标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与兰桂大道交汇处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开标二厅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参加开标现场会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须出具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并不得迟到。 2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前需先送采购中心编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备案。 28 特别提醒 1、凡要求具体详细描述规格、型号、参数、功能、技术及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及提供有关证明资料,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完全粘贴招标文件内容或只笼统以“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可视为没有作实质性响应。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并按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标书,以免贻误! 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缴纳保证金。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招标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逐一通知到每位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因此,招标文件的更正、延期等事项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不再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请各投标人及时查阅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本章第二部分总则第七条对招标文件的更正有详细规定。 3、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本人时,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管理服务公司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五)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六)评标办法; (七)合同主要条款。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8.1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且未提供表述前,对项目及本标书不明确的方面书面提出疑问。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与相关使用权限证明。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7)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银行资信状况证明; (8)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9)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10)商务应答表; (11)其他声明; (12)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作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服务应答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及人员配置; (2)服务应答表; (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影响实质性投标的作为无效标处理,不影响实质性投标的在评标时按投标文件的规范性予以扣分。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6.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6.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1投标人应按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开标一览表”1份、“资格审查文件”1份(以第五章要求为准)、电子文档1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招标文件中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招标文件中要求盖章的地方应加盖投标人经行政机关备案的企业法人公章(鲜章),如有遗漏,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另准备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一份同时递交。未按此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也可以(非必须)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 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或申请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和公证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备选的投标方案 不允许。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公证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公证人员)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公证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致公证词。唱标结束后,主持人请公证人员当众致公证词。 (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5.评标 25.1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5.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七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5.3定标方式: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送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科室。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8.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8.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29.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2.1采购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结算书》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采购人的自有资金,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中标人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2.2 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直接将集中支付货款支付给中标人。 九、质疑和投诉 33.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本 投 标 文件 标编号: 所投项目包: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投标日期: 投标文件须按以下顺序编序号分部分编制并编列页码: 1、目录(自制)、投标函; 2、第一部分——报价部分; 3、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4、第三部分——服务部分; 5、第四部分——商务部分。 各相应部分中的内容应按顺序编序号对应描述或提供,如其中项没有需要提供的,请分别注明“没有”或“不需要”。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 我方全面研究了 “内江市地税局存量房数据采集及软件本土化改造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内采招(2017)-),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7份,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壹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内江市地税局存量房数据采集及软件本土化改造服务”(内采招(2017)-)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招标编号:内采招(2017)- 采购项目:内江市地税局存量房数据采集及软件本土化改造服务(2017-2020)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招标编号: 采购项目:内江市地税局存量房数据采集及软件本土化改造服务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说明 1 2 3 4 5 注: 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事项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九、承诺函 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具有二级及其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 2、具体项目负责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 注: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一包: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3、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 无 第二包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3、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 1、提供二级及其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复印件; 2、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一包:存量房评估信息系统建设本地化 一、系统建设目标 基于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已开发全省联网应用存量房计税价格评估系统软件,在省局规范的范围内对软件系统进行本地化适应性改造,确保系统功能在符合省局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满足内江全市(含乡镇)应用存量房计税价格评估系统审核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的业务需求,从而加强我省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防范存量房交易“阴阳合同”所形成的税收执法风险,达到加强税源管理、封漏增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效的目的,确保公平纳税、杜绝利益寻租风险。 (一) 存量房计税价格评估系统软件简介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存量房计税价格评估系统软件,是使用批量评估技术,能够同时实现对所有住宅、非住宅的交易价格评估、房屋租赁租金评估等功能,实现快速、高效、低成本的审核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及租金实现动态价格管理。该软件已通过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以公开招投标方式,完成了软件的开发。并且,全省应用的软、硬件设施已搭建完毕(服务器由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统建统管)。系统应用维护分为软件的“本地化改造”和“应用运行维护”两个过程。两个部分都要聘请软件公司(系统软件“本地化改造”招投标项目)和房地产评估公司(“存量房信息采集”招投标项目)共同完成。此招投标项目聘请软件公司,进行软件的内江市“本地化改造”和后期“应用运行维护”。 (二) 本地化改造工作软件内容 1. 软件建模和相关数据导入运维。 说明:软件建模包括建立参数和建立标准房两大部分。由招标单位及下属县区单位另聘请公司对软件所需要的参数和标准房数据进行采集(以下对该项采集工作简称存量房采集、采集的数据简称存量房采集数据、对另聘请负责采集的公司简称数据采集公司)。采集范围和要求:一是参数。按系统软件要求,选用参数及设置参数值。二是标准房。内江全市(含乡镇)国有产权房地产,包括:住宅、临街商铺、城市综合体、写字楼、酒店、加油站等,住宅及公寓式的写字楼或酒店以幢为单位采集,其他以单位产权为单位采集,具体采集要求详见附表。 中标公司与数据采集公司配合,提供软件要求,将存量房采集数据进行处理并验证、导入系统,以保证系统正常应用,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 参与内江存量房数据采集方案制定,提供各地房地产评估机构开展存量房数据采集工作的软件需求,配合采集工作的进行。具体包括:对数据采集公司和税务机关相关人员进行批量评估数据采集方案本地化改造培训;参与各地存量房数据采集方案制定,确保评估公司本地化改造的技术方案能够满足系统的需要;与评估机构与税务机关相关人员一起对本地化数据采集方案进行标准化,对数据提交的内容、格式、时间进行规范化;对图片信息、GPS数据的采集进行规范化;对数据采集的密度、时点、样本点设置、楼层,面积,朝向的系数设置进行规范化;通过网络、房屋中介采集挂牌价等。 (2)对存量房采集数据进行量化校验、规范化处理,确保数据能够符合系统运行的需要。具体包括:一是数据初期校验。在评估公司进行数据采集的过程中,对评估公司采集的数据进行初期校验,校验的内容包括现场价格、评估因素等级与分值对应、数据格式标准化(包括时间格式、评估因素填写格式、规范化格式、图片信息、GPS坐标规范、数据提交格式等)、数据采集内容、样本点信息(包括样交易、租赁案例)、公共案例数据等。二是数据处理。对评估公司采集的数据进行关联、汇总,对图片、影像资料进行规范化处理、压缩、规范化处理及信息对应,确保相关数据能够符合系统要求;对采集的基础信息进行规范化处理、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拆分归类,形成系统需要的标准化数据;对公共案例进行标准化处理,并进行定位关联;对样本点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理,并实现与基础数据的关联;对楼层、面积、朝向等系数进行标准化,并与基础数据进行对应关联,形成系统格式数据;对通过网上采集的数据进行规范化处理,并将相关数据与基础信息进行关联。 (3)批量评估建模。将所有数据(基础信息、评估因素、公共案例、交易案例、挂牌价、图片信息、GPS信息等)导入系统,并进行初始化,完成包括住宅、临街商铺、城市综合体、写字楼、酒店、加油站等相关存量房采集数据的批量评估软件建模及验证。具体工作包括通过GIS系统建立以行政区域为划分的分区信息;通过GIS系统建立以价格(或其他划分规则)为划分规则的评税分区,并在GIS地图上画出评税分区;通过评税分区对基础数据进行系统归类,建立对应关系,通过系统计算评估因素与小区、楼幢之间的距离,并根据评估因素系数表计算每个评估因素得分;通过系统对包括住宅、临街商铺、城市综合体、写字楼、酒店、加油站等相关数据的批量评估建模在内的所有房产进行批量评估建模,包括建立每个房产类型的评估公式、分析案例成交价格与地理位置、特征属性描述之间的关系,建立模型,对每个评估模型进行批量评估;使用系统或者相关辅助软件(如SPSS、EXCEL、数据库等)进行数据校验、评估模型校准,使用校准结果对批量评估模型进行修正;对校准结果误差较大的进行模型拆分或矫正,并重新进行模型校准等。 (4)GIS数据处理及坐标落地。具体包括:对所有的坐标进行统一编码,偏移矫正,确保相关数据能够符合系统运行的需要;GIS数据处理及坐标落地,将评估公司采集的相关信息导入系统,并将相关点位信息在地图上进行抽样定位,确认坐标误差大小等。 (5)对所有的评估案例、交易案例进行规范化处理。并导入到系统对批量评估模型进行校验。 (6)完成在省局规范的范围内对软件系统进行建模本地化适应性改造的其他事项。确保系统功能在符合省局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满足内江的业务需求。 2. 软件本地化改造。 在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统一开发软件和工作规范的范围内,对软件系统进行本地化适应性改造。确保系统功能在符合省局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满足内江的业务需求。其中数据管理部分,由于评估因素差异等因素,必须进行本地化改造,主要包括各种房屋类型的基础数据导入、编辑等管理功能,评估因素的管理、评估因数等级维护等。 3. 应用验证。 对所有的评估模型进行合理化校验,确保批量评估模型能够满足系统运行的需要。 (三)后续维护(第一年免费)。 除软件故障外,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城市建设的推进、城市地名变更等发生,需要及时对批量评估系统进行数据更新和补充,相关的工作如下: 1. 数据补充采集 中标公司将评估公司补充采集的漏采和新增的数据,进行校验、建模、标准化处理后倒入系统,进行批量评估、产生评估价格。 2. 错误数据修正 (1)由评估公司负责对采集错误或者发生变更的数据进行补充采集。 (2)中标公司将补采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后倒入系统。 3. 动态价格调整 (1)根据动态价格调整的方案,另付费聘请其他公司或中标公司采集必要的样本点。(样本点包括网络挂牌价、成交价、中介提供挂牌价、观测点)。 (2)中标公司将样本点进行校验、筛选、规范化处理,并导入到系统。 (3)根据样本点的类型和动态价格的方式进行批量评估,实现动态价格调整。 (4)对预警数据进行核实处理。 (5)启用动态价格。 4. 批评模型维护 (1)根据房地产环境的改变,采集必要的更新指标。 (2)对相关的指标进行更新。 (3)重新生成新的批量评估模型。 (4)对新的评估模型进行校验。 (5)用心的评估模型产生新的评估价格。 (6)对预警数据进行处理。 (7)启用新的价格。 5. GIS坐标管理 (1)通过新的数据采集,添加坐标。 (2)对已经有的坐标进行管理维护,确保落在准确的位置。 二、系统建设要求 1.按照采购人要求,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存量房评估系统建设信息本地化工作。 2.投标方完成存量房评估软件本地化工作后,能满足内江市市中区、东兴区、经开区(含三区乡镇)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房地产交易在存量房评估软件里的计税价格评估运用。 3.满足采购单位要求的系统日常维护及运营管理能力。 4.中标公司不得设置限制,数据信息权限归采购单位所有。 三、服务要求 系统进行本地化适应性改造后要达到存量房计税价格评估软件系统的建设目标和系统功能要求。履约时间:2018年本地化改造和2019年后续维护(不包括本文另列永久服务内容)。 四、售后服务 后续运行过程中出现具体技术问题,由中标方指派专人于2日内进行响应并解决。(注:此售后运维响应期限为永久服务)。 第二包:隆昌存量房采集服务 (一)服务内容 1.1数据采集对象:隆昌县辖区内(含各乡镇)行政区域内各类型存量房(不含农村房屋),包括:住宅、商铺、写字楼、城市综合体、车库(含地上、地下)、酒店、厂房、仓库、加油站等。其中:住宅,逐栋采集,每栋采集1户样本; 商铺、写字楼、城市综合体、车库(含地上、地下)、酒店、厂房、仓库、加油站等逐户采集(以产权证、或门牌号为准)。 1.2数据采集方式。数据采集方式以评估公司现场采集为主,地理信息系统(GIS)等其他采集方式为辅,包括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如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权属信息、土地等级信息、电子地图等,房管部门提供的房地产权属信息、房地产地理坐标等,民政部门提供的地址信息。 1.3数据提交周期。自数据采集开始起,按照规范化的格式提交数据,每周一早上9点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周采集的数据作为中途校验。数据采集完成后提交一份汇总数据。 1.4数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以及采购方规范的数据格式,做好采集数据的整理工作,确保数据验收合格和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1.5数据采集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完成。 1.6采集的内容: 1.6.1根据通用模板,与存量房评估系统软件本地化改造中标商共同制定一套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批量评估数据采集方案。本地化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评估因素、对评估因素进行等级划分、评估因素量化、确定住宅存量房的楼层、面积等修正系数。 1.6.2按照楼栋采集存量房住宅的批量评估信息。包括每栋楼一个标准房的单价、单位租金;房屋基本属性;影响当地房地产的价格因素;评估因素量化;每栋楼采集楼栋正面、楼栋号、门牌号、小区基本情况、小区周边情况等图片信息以及图片名称;每栋楼的GPS坐标等信息。 1.6.3按照门牌号或产权采集每个沿街铺面(包括沿街车库、仓库等)的基本属性;销售单价和单位租金;使用单位名称;评估因素;评估因素量化;产权的周边、内部、正面、门牌号等图片信息以及图片名称;GPS坐标等信息。 1.64办公楼按照楼层,仓房、仓库按照楼栋采集单价、租金;基本属性;评估因素;评估因素量化;使用单位名称;楼栋外部、正面、门牌号、周边、内部大堂等图片信息及文件名称;楼栋的GPS坐标。 1.6.5学校、医院、银行及其他公共设施作为公共案例采集,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名称、地址、GPS坐标、正面、周边及内部概貌等图片及图片文件名称。 1.6.6交易案例、租赁案例采集。包括房屋基本属性、交易或租赁双方信息、交易总价和单价或租赁总价和单价。 1.7仪器、设备的要求:供应商基本作业仪器、设备配置由供应商提供(需提供设备与公司调牌或营业执照合拍的照片及相关证明文件,含仪器鉴定合格证、权属情况证明等)。 1.8采集表格 共6张数据采集表格。分别为:住宅类存量房数据采集表、非住宅存量房采集因素说明表 、非住宅存量房现场采集表、非住宅存量房采集基本数据汇总表非住宅存量房房地产采集因素量化表、非住宅存量房案例及公共样本点数据表格。 (二)商务要求 2.1服务期限、地点、时间: 2.1.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开始提供服务至项目实施合同履行完毕。 2.1.2服务地点:按合同约定。 2.1.3.付款方式和期限:按月分期付款,付款金额=实际验收合格条数×90%×成交金额(单价),每月初支付上月结算金额。余下10%的价款在2年免费维护期满后付清。 2.2采集工作量:预计采集数量约3万条。实有采集率不得低于应采集数量的99.5% 2.3 采购限价 2.3.1不足3万条的,每条数据按县城区8元/条,乡镇12元/条的标准支付,最高不超过16元/条 2.3.2因本项目采集数量不能精确,采集工作量只是个估值,若付款金额超过采购最高限价480,000.00元(肆拾捌万元整),采购人付款金额为480,000.00元(肆拾捌万元整),超过部分金额不给予支付。 2.4售后服务 2.4.1验收合格后,服务期内供应商需保证其正常使用和功能更新,按照签订的服务合同,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并进行验收公示,公示无误后盖章确认。 2.4.2服务期内,供应商需满足能提供技术培训服务。 2.4.3技术支持服务,接通知后第二天上门服务。 2.4.4供应商需提供技术在线支持服务(qq咨询,电话咨询或其他形式),直接面对使用者解决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技术问题。 2.4.5成交供应商应该提供书面的服务团队组成方案。 2.4.6该评估数据信息采集项目完成上线后,涉及新增的补采、修正、调整、争议复评等工作,成交供应商应进行服务。服务价格为:漏采信息的补采按照成交价格计算;新增楼盘的补采及修正、调整等原因的补采,按照成交价格的100%计算。 2.4.7本项目要求服务商提供不低于2年的免费维护期。免费维护期起始日期以服务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起算。维护内容包括: (1)对采集错误或者发生变更的数据进行补充采集。 (2)根据动态价格调整的方案,采集必要样本点。 (3)根据房地产环境的改变,采集必要的更新指标。 2.5数据质量及验收要求: 2.5.1验收方法包括税务机关抽查底稿和实地查勘、公共数据比对、数据导入效果、数据模型效果等。以《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存量房评估信息采集方案》确定数据采集规范为验收标准,经存量房评估系统软件本地化改造成交商验收认可。 2.5.2凡验收不合格的数据必须重新采集,不得因重新采集数据拖延工作进度。 2.5.3一条采集信息口径: (1)采集一个评估对象为一条信息,包括基础信息、量化信息、GIS坐标、图片信息等。 (2)采集一个公共案例为一条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和GIS坐标以及图片信息。 (3)采集一个交易案例为一条信息,必须是真实的案例。 注意: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标,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招标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二)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5.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7.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一)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规定的要求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的; (2)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对招标项目的规定要求; (3)应答内容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 (4)应答内容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打*号的服务、商务和其他要求; (5)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服务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6)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五)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5.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6.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7.评标方法和标准; 8.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9.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10.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一)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二)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服务、财务状况、信誉、业绩、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 (三)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四)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 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 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五)综合评分明细表 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2. 综合评分明细表 第一包: 序 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30% 30分 1、以本次有效最低最后报价为基准价,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30%×100; 2、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对小型、微型及监狱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实施方案34% 服务方案12% 12分 对投标人项目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以及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配置进行综合评分:优的得12分;良的得8分;差的得4分。 培训实施方案10% 10分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培训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排名:优的得10分;良的得6分;差的得2分。 运维方案12% 12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后续维护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排名:优的得12分;良的得8分;差的得4分。 3 项目实施能力10% 10分 竞标人具备“房地产批量评估系统”,“房地产计税价格评估系统”,“房地产数据采集系统”,“基于GIS的房地产核价/评估/批量评估系统”,“房地产交易税收一体化系统”开发能力的,每个系统得2分,最多得10分。 以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项目管理机构及运作管理制度10% 10分 机构设置和职能运行合理;职责定位准确;分工合理;管理制度和考核目录完整良好,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得10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低于采购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5 业绩10% 10分 竞标人具有类似本项目实施经验的,根据规模大小每个县区得0.5分;每个地市州得1分(相同的地市州算1分),省级城市得2分,全省项目得2分,最多得10分。 以项目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准,合同内容必须能够反映是房地产计税价格评估(核价)项目才视为有效。 项目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 售后服务4% 4分 后续运行过程中出现具体技术问题,由中标方指派专人于2日内进行响应并解决。 7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2% 2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第二包: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 10% 10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100% 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对小型、微型及监狱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履约能力59% 9 1.法定代表人:具有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得2分,具有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得2分。 2.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数(5分)。 (1)8人以上(含8人)的,得5分; (2)5-7人得3分; (3)5人以下的,得2分。 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3 10 入选省级及省级以上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内的中介机构得5分;入选市级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内的中介机构得2分 提供证明文件,评审现场查验原件 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10年(含)以上的,得5分; 6-9年的得3分;3-5年的,得2分;3年(不含)以下的,得1分。 提供营业执照原件评审现场查验 4 2 具备GPS定位设备得2分。 提供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5 8 对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承诺等)内容的完整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比较得分:优的得8分,良的得6分,一般的得4分,差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6 5 根据投标人单位规章管理制度完整程度评分,优的得5分,良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得0.5分,未提供得0分。 7 5 承诺中标后能及时在内江市区县开展后续维护得5分,无承诺不得分。 承诺函原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8 10 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所在区域提供详细可行的本地化工作实施计划评分。优的得10分,良的得6分,一般的得3分,差的得1分。(体现对本地存量房市场的熟悉程度,所采集数据的准确性等因素评分。) 9 10 完成项目批量数据采集后,对后续服务如补采、调整参数等服务响应方案评分。优的得10分,良的得6分,一般的得3分,差的得1分。 (结合公司及服务网点的场所地址和常驻人员情况等对其投标方案的可实施性、响应时间的合理性评分) 10 其他商务部分 31% 2 获得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2A级以上(含2A)诚信机构,得2分;获得市级行业协会颁发的2A级以上(含2A)诚信机构,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原件备查) 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11 15 近三年内类似业绩,累计500万以上得15分;200万-500万得10分;200万以下得5分;其他不得分。 提供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2 10 房地产课税价值评估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13 2 以投标人2015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评价,当年和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得2分;当年有利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复印件盖鲜章,原件备查。 14 2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一)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及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一)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 定标程序 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 2. 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及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三)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四)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五)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二)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三)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四)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五)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六)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七)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地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六章招标项目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尚未要求…………………………………………………………………………………第七章 评标办法…………………………………………………………
二、总 则1. 适用范围
二、投标文件正文顺序
三、投标 函
七、投标人近三年来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八、服务应答表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一包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六章 招标项目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五、 废 标
二、合同总价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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