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B包、C包二次招标公告

息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B包、C包二次招标公告

息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B包、C包

二次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息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就息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B包、C包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息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B包、C包二次;

1.2项目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8】0310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息县辖区内;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3招标范围:对息县辖区的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进行普查清查、入户调查、监测和编制普查技术成果报告、编制环境质量评估报告、鉴定、验收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周期: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质量要求达到合格,通过上级的核查及验收;

2.6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两个标段:

B包:息县污染源普查现场监测及编制监测报告;

C包:息县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资质要求:

B包投标人须具有环境检测认定资质;

C包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

3.3人员要求:B包、C包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3年1月1日以来)内未被河南省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停业整顿的承诺;若被河南省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过停业整顿的处罚,则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5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时间:在有效期间内);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方式: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否则视同未提供】;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各投标人只能投报其中一个标段;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5 月 23 日起至2018 年 5 月 30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4.2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窗口;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4 凡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现场)

(1)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委托人本人联系电话、邮箱、项目负责人姓名、且真实有效);

(2)提供“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完整的复印件,并逐页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 6月 19 日 10 时 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息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信阳市息县息州大道

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159*****057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信阳市新七大街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7*****873

监督单位: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监督电话:****-*******

息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B包、C包

二次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息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就息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B包、C包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息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B包、C包二次;

1.2项目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8】0310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息县辖区内;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3招标范围:对息县辖区的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进行普查清查、入户调查、监测和编制普查技术成果报告、编制环境质量评估报告、鉴定、验收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周期: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质量要求达到合格,通过上级的核查及验收;

2.6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两个标段:

B包:息县污染源普查现场监测及编制监测报告;

C包:息县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资质要求:

B包投标人须具有环境检测认定资质;

C包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

3.3人员要求:B包、C包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3年1月1日以来)内未被河南省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停业整顿的承诺;若被河南省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过停业整顿的处罚,则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5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时间:在有效期间内);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方式: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否则视同未提供】;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各投标人只能投报其中一个标段;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5 月 23 日起至2018 年 5 月 30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4.2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窗口;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4 凡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现场)

(1)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委托人本人联系电话、邮箱、项目负责人姓名、且真实有效);

(2)提供“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完整的复印件,并逐页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 6月 19 日 10 时 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息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信阳市息县息州大道

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159*****057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信阳市新七大街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7*****873

监督单位: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监督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 普查 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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