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南城县公安局警用执法执勤装备项目(项目编号:FZZT2018-NC-013)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南城县]南城县公安局警用执法执勤装备项目(项目编号:FZZT2018-NC-013)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18-05-24]
根据南城县公安局的(以下简称“采购人”)实际需求,委托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南城县公安局警用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FZZT2018-NC-013)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预算价(元) | 技术参数要求 |
警用防护装备 | 1批 | 235460 | 235460 | 详见采购文件 |
警用安保装备 | 1批 | 89750 | 89750 | |
单反数码相机 | 1套 | 22000 | 22000 | |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 | 8套 | 2100 | 16800 | |
治安岗亭 | 2座 | 93000 | 186000 | |
合计 | 伍拾伍万零壹拾元整(550010元) |
2、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开标现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内必须含有警用器材或警用装备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现场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现场需提供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现场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和社保局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现场需提供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开标前必须递交,如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3、报名办法: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一天下午17:00前从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银行缴费购买(本谈判文件售价每份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具体到账时间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时间为准),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放弃谈判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没收保证金、取消该项目竞谈的资格。
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南城县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 工商银行南城县支行 | 1511 2025 2920 0077 777 |
上饶银行南城支行 | ||
农业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 | 14-3551 0104 0015 015 | |
中国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 | 1962 2393 2427 | |
江西省南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 1864 0922 5000 0388 55 | |
中国建设银行南城支行 | 3605 0185 0350 0000 0023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
4、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于2018年5月31日上午11:00 整(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应答时间:定于2018年5月31日 上午11:00 整(北京时间)在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举行应答仪式。届时请参加应答的供应商代表出席;
6、递交应答文件、开标地点: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南城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南城县建昌大道
联系人:黎明 联系电话:139*****315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南城县电信局院内
联系人:汪艳联系电话:138*****628
县采购办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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