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参谋部训练基地导调楼生活用水处理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预审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参谋部训练基地导调楼生活用水处理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预审公告
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参谋部训练基地的委托,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参谋部训练基地导调楼生活用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国内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参谋部训练基地导调楼生活用水处理设备采购
采购编号:TAHP-NMG-2018-ZB-011
二、采购范围: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对现有饮用水设备进行维修,调整设备放置位置,重新布置管线,确保饮用水达到企业、行业和国家规定直饮水标准,同时保证设备放置整齐,方便官兵生活。
2)采购生活用水处理设备1套,保证导调楼所有洗漱间、卫生间、洗澡间和办公室的生活用水无异味、无杂质、无沉淀等,确保官兵正常生活用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参谋部训练基地导调楼(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毫沁营镇哈拉更村)。
3.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
(2)公司营业执照具有“水处理设备维修或销售”等类似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三个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5)本项目不得分包;
(6)投标人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
五、询价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的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或投标代表为法人的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
(2)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3)至少三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4)其他材料。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且装订成册,未装订或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接受。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4月16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恩和大厦14层1411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将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当日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原封退还。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4层1411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4层1411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同时发布。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参谋部训练基地
联 系 人:刘爱国
联系电话:152*****060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采购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恩和大厦14层1411房间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许志禹、王龙
电话:****-*******
传真:****-*******
2018年4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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