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招标公告
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招标公告
延吉市国土资源局公示地价体系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根据延吉市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0386”号文件,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就延吉市国土资源局公示地价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HC-JLZB-2018-439;
2.2项目名称:延吉市国土资源局公示地价体系建设项目;
2.3项目地点:延吉市;
2.4标包划分、服务范围及服务周期:
2.4.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4.2服务内容:延吉市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包括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图件成果);基准地价电子化备案成果。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
2.4.3服务周期: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
2.4.4采购预算:210万元人民币;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
3.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土地评估师资格。
3.3.投标人须具备全国范围内执业的土地评估机构资质。
3.4.投标人须独立完成过地级市基准地价更新、制定工作或独立完成过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具有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检察院出具单位和个人(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有效期内)、近三年(2015-2017)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类似业绩1项、近半年内(2017年10月-2018年4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4日09时00分,地点为延边州、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延吉市天池路4123号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
联系人:罗经理
电话:135*****718
2018年5月23日
监督部门: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标签: 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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