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多媒体教室设备及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中学多媒体教室设备及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信息--有关向明中学多媒体教室设备及集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湾区向明中学委托,就卢湾区向明中学多媒体教室设备及集成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LWZFCG09-10189
采购项目:卢湾区向明中学多媒体教室设备及集成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多媒体教室中投影机灯泡 65只,电动幕 43块,视频展台 11台,无线话筒 11台。(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招标范围:
包括上述设备在内的设备供货、系统设计、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及保修等。
设备到货及安装期为签订合同后7天内。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包括100万元);
2、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必须具备可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 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以上证照原件经采购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09年8月6日下午1:30-3:30(双休日除外)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斜土路222号201报名,符合上述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15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五、报价单位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09年8月7日下午3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代理单位将于2009年8月10日下午3点前负责统一解答(传真形式发布)。
联系人:华小姐 电话:135*****145 ********, 传真:*********103
六、报价截止时间:2009年8月13日(周四)上午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开始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斜土路222号201室。(请携带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八、2009年8月13日上午9:30-10:00时(北京时间)整于斜土路222号201室接受报价文件,本项目不举行公开开标仪式,届时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如果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多于三家的,将根据谈判小组依照规定确定的三家或三家以上的谈判名单,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其参加谈判;三家及以下的,通知所有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未收到电话通知的供应商不再参加本次项目的谈判。谈判时间将另行通知。
九、备案单位: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斜土路222号201室。
联系人:朱蔚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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