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采购项目—甲醇合成催化剂煤气分析仪项目招标公告0744-184CSIE03050
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采购项目—甲醇合成催化剂煤气分析仪项目招标公告0744-184CSIE03050
投标邀请
日期:2018年5月23日
招标编号:0744-184CSIE03050
项目名称: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设备采购项目—甲醇合成催化剂&煤气分析仪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8年5月23日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概况:详见第八章。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2. 招标内容
2.1 项目实施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神华宁煤化工园区
2.2 招标产品列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甲醇合成催化剂 | 83m3 | 详见第八章 | 01包 |
2 | 煤气分析仪 | 1台 | 详见第八章 | 02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投标人资格:
1) *如果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有效期内正式唯一授权;
2)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标人2015年-2017年的审计报告(报告中的财务表格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且所提供审计报告中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三倍;
3) 01包:*投标人需至少提供3份产能不低于100万吨/年甲醇合成项目的催化剂的供货业绩,并出示相应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
02包: *投标人需提供本次投标产品在2012年-2017年在煤化工行业有成功使用案例或业绩,有合同或者用户证明;
4) 01包:*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7) *国际招标有关主管部门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带*条款的资格要求,对任一*条件的不符合都会导致投标被否决。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资料表。
3.3 未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领购
4.1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年5月23日上午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年5月30日下午16:30
4.3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
4.4 招标文件售价:
01包每套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或170美元(美元壹佰柒拾元整);02包:每套人民币5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或85美元 (美元只接受电汇形式),售后不退。招标机构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文件为准。招标文件的购买流程详见神华招标网主页右下角“帮助中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6月1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11会议室
5.3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11会议室
5.4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6.1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安德路16号5层
联系人:魏政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神华国华投资大厦6层
联系人:马海燕
联系方式:***-********
8. 本项目在中国国际招标网运行,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完成注册,中标情况将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
9、其他补充说明
电子邮箱:********@shenhua.cc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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