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油气开发部柯克亚凝析气田注二氧化碳解堵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油气开发部柯克亚凝析气田注二氧化碳解堵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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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油气开发部柯克亚凝析气田注二氧化碳解堵服务(第二次)
项目编号2017-0214143-TLMYT-0011924
一. 招标条件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2.1.1 柯20、柯8010井是柯克亚凝析气田东部西七二砂体注气井网的注气井、采气井。2017年初两口井作业后均因地层污染严重,无法实现正常生产。柯20井经三次连续油管氮气排液解堵,仍无法恢复正常生产,更无法实现注气。柯8010井目前气举生产,日产油仅1.2吨,日产气6000方,较补孔作业前日产油10吨、日产气1万方有大幅度下降。2.1.2现拟引入二氧化碳解堵技术,在柯克亚凝析气田近井地带污染严重的单井实施,解除近井地带地层污染,恢复单井产能。(2)、建设地点:柯克亚凝析气田_(3)、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_2017-6728_的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2.2.1按照油气开发部开发试验方案及地质、工程设计,由乙方提供全套的人员、机具、材料等,完成油气开发部柯克亚凝析气田2口井注二氧化碳解堵服务。2.2.2建设地点:柯克亚凝析气田。2.3 工作内容2.3.1根据甲方开发试验方案及地质、工程设计,编制两口井注二氧化碳解堵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核后实施。2.3.2按甲方的单井注二氧化碳工程设计要求,由乙方提供全套的人员、机具、材料等,完成油气开发部柯克亚凝析气田2口井注二氧化碳解堵服务。2.3.3注二氧化碳解堵作业所需的施工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酸液、液态二氧化碳、KCL等。2.3.4提供施工所需的全部工程机具,含二氧化碳泵注车、补压车、吊车、二氧化碳运输车、储罐等。2.3.5相关技术人员,到达指定井场,完成注二氧化碳解堵作业,实施作业两井次。2.3.6负责地面放喷流程配套及反排酸液的回收与处理。2.3.7配合完成注二氧化碳解堵的效果分析、总结等。2.3.8完成单井注二氧化碳解堵工程设计中的其余工作内容以及施工过程中变更、调整等工作。2.4 工作标准2.4.1按照单井注二氧化碳解堵的要求,完成柯20井、柯8010井的注二氧化碳全部施工工作。2.4.2单井注入压力≤60MPa;2.4.3注入量:详见工程设计。2.4.4 提供的施工机具需满足施工作业要求,含1000型或以上规格二氧化碳泵注车、700型或以上规格补压车、吊车、二氧化碳运输车、储罐等,相关规格、数量不低于工程设计要求。2.4.5施工所需的清水可在柯克亚凝析气田现场供水点装运。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设备仪器满足相关注入二氧化碳要求。②、具有油田技术服务或注二氧化碳服务资质,设备仪器满足相关要求;井控防喷控制系统按照油田要求进行第三方校验,并在有效期内。③、投标人应具有与完成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保险能力。④、禁止承包商将其承包的项目进行转包、分包。3.2 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10-19 10: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10-20 19:30:00.0
4.1 申请人可在招标公告网页中下载附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4.2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分,地点为: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奎依巴格镇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油气开发部财务经营科112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3 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要求4.3.1 取得塔里木油田公司或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市场准入证并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塔西南公司招标项目报名表》(见附表1),同时按附表2内容提供相关资料。4.3.2 没有取得塔里木油田公司或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市场准入证的,或取得塔里木油田公司或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市场准入证但没有实施招标项目准入范围的单位,按附表4填写。4.3.3 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应按附表2、附表3、附表4的顺序装订并进行密封(同时将报名表粘贴在密封资料的外面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密封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如果申请人没有按招标人的要求将资料提供齐全,或资料内容不清晰可见,视为资料提供不合格,招标小组不对其进行评审。4.3.4 不接收邮寄的报名资料,不接收通过邮箱、QQ等网络途径发送的电子版资料。4.4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招标人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发放《通过资格预审通知书》,向未通过资格预审单位发放《未通过资格预审通知书》。4.5 招标文件的获取4.5.1请接到《通过资格预审通知书》的申请人,按通知时间请于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0日,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30时前,在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油气开发部财务经营科112办公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限购一套),不提供邮购。逾期招标人不予受理。4.5.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11-08 16:30:00.0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8日 16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油气开发部财务经营科112办公室。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3万元人民币的有效形式(如转账、银行保函、支票等)的投标保证金。5.4 本次招标只接受购买了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六. 开标
招标人:塔西南油气开发部财务经营科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2017-11-08 16:30:00.0开标地点: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油气开发部招标室
地址: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油气开发部邮编:844804
联系人:赵洪春
电话:0998-7523953传真:0998-7523849
电子邮件:414770824@qq.com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西南石油支行
账户名: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账号:8945 2000 0912 9000 0060

附件
附件1、2、3、4.doc
招标公告.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二氧化碳 开发 勘探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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