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绿城一期(村民回迁房)工程招标公告
金鼎绿城一期(村民回迁房)工程招标公告
临招投标中心2009第62号
1、临淄区稷下街道永流村村民委员会的金鼎绿城一期(村民回迁房)工程已由区发展计划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金鼎绿城一期(村民回迁房);
2.2工程规模:共8栋楼,总建筑面积为55768m2,其中1#-3#面积均为6774㎡、4#-6#面积均为9436㎡、7#、8#面积均为3569㎡。本工程分一个标段,评选出一家中标单位。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到位;
2.3.工程建设地点:临淄区人民路北天齐路东永流村旧址;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优良标准;
2.5.结构形式:剪力体结构,地下1层、地上11层;
2.6.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8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工期503日历天。
3、本工程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企业;
4、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09年8月3日17时前到临淄区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部(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五楼)窗口报名,联系人:牛丽玲;联系电话:******* 135*****004.并于报名截止日期二日内到区建管处科教科办理项目部审查手续。
5、投标申请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2000元,当投标申请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申请人(不计利息)。
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招标人交人民币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8、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由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在区招投标中心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临淄区稷下街道永流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 孟庆祝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淄博天一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临淄区招投标中心(五楼)
联 系 人:张芹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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