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表层土及农产品样品采集
漳州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表层土及农产品样品采集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环境保护局
乙方: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大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E[GK]*******的漳州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表层土及农产品样品采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1 | 1-1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1 | ******* | / | / | /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陆万叁仟贰佰肆拾陆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18年8月完成农产品样品采集工作。 2018年9月完成农用地土壤表层样品采集工作。;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州市环境监测站;
4.3交付条件: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服务,满足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采集及流转技术规范要求,并且能通过省级质控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漳州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初步布设暂定土壤表层采样点1979个,农产品协同采样点550个;实际采样点数量以经国家审核后导入采样信息系统的点位数为准,并按要求完成上级部署的点位信息核实等各项工作。 按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印发的《福建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采样工作方案》、《福建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样品流转、制备、分析测试及保存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质量检查符合《福建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方案》。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为2 次。乙方针对项目涉及的总体采样情况进行复核,对采样送样单据进行复查;点位采样结束后,根据省市级质控实验室反馈,若发现采样的样品不符合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乙方有义务立即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供项目采样成果,直至最终通过。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本项目费用分两次支付,乙方须先行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款的40%,计985298.4元(玖拾捌万伍仟贰佰玖拾捌元肆角)。 第二次支付:工作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60%,计*******.6元(壹佰肆拾柒万柒仟玖佰肆拾柒元陆角)。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合同款付清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10、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特殊原因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妥善解决有关事宜,否则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以全部合同金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如因政策性变动、上级指导意见变更或其他不可预见等原因造成项目取消或工期延误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陈益强
签订地点:漳州市芗城区
签订日期:2018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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