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总主数据中心EPC总承包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
【物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总主数据中心EPC总承包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铁总主数据中心EPC总承包工程物资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编号:SJZX-TP-03) 1.采购条件铁总主数据中心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已由天津武清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武审批投[2018]4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信大数据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为铁总主数据中心EPC总承包工程物资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铁总主数据中心EPC总承包工程项目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中国铁路总公司主数据中心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投资约104157万元,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汇海路北侧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中国铁路总公司主数据中心工程项目土建工程EPC总承包。本标段工程投资额约为104157万元,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最大高度不超过100米,最大单跨不超30米,最大基坑深度8.3米,约220km通信线路沿京津城际敷设,框架、框架剪力墙结构。招标内容包含建筑(包含但不限于绿色建筑、装饰装修等)、结构、电力、暖通、通信(涉及铁路既有线施工)、幕墙、园林绿化、智能建筑系统、能源管理、信息机房配套、给排水等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不含主数据中心信息系统、既有信息系统迁移等工程,不含土地购置及迁改。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全部地质勘察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施工:全部建筑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12月26日 至 2018年09月30日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争创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2.2采购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铁总主数据中心EPC总承包工程项目部物资采购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供应商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谈判物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6年度和2017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供应商(或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近三年无产品批量下道(或更换)、近两年内无不良质量通报(已过限制期或复检合格除外);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铁总主数据中心EPC总承包工程项目部物资采购包件一览表》“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本次采购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或制造商);不接受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或制造商); 3.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3.1.9供应商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1.10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11需外购部分应符合有关认证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0:2008证书、检验报告及相关的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CRCC证书、入网证等);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铁总主数据中心EPC总承包工程项目部物资采购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1日,每日8: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18年6月1日17: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购买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扫描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dsjwzb@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将可编辑的电子版发至相同邮箱。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组织单位指定账户(见4.4),采购人或代理(或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供应商单位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铁总主数据中心EPC总承包工程项目部 帐 号:1205 0172 0800 0000 2178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天津武清支行营业部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4.5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发布。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6月8日 8 时 30 分至9 时 0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8日9时00 分,递交地点:中铁电气化局一公司天津分公司2楼会议室(天津市北辰区汾河南道6号)。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线上开启谈判响应文件方式,谈判分项报价及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8日上午9:00前;同时,供应商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启谈判响应文件前现场递交纸制版谈判响应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应一致。 5.3各供应商应按时上传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的按未响应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未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 5.4推荐各供应商选择“开标后自动解锁”。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铁总主数据中心EPC总承包工程项目部 地 址:天津市北辰区汾河南道6号 联 系 人:张泉才 张俊华 传 真: 电子邮箱:dsjwzb@126.com 8.公告附件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铁总主数据中心EPC总承包工程项目部 2018 年5月24日 附件1:********6d6&FileId=533a7e38-0c9f-496d-9da4-b********6d6">谈判公告附件.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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