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月湖路、金胜东路、华丰路等六条道路交通设施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新建月湖路、金胜东路、华丰路等六条道路交通设施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江苏上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之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 新建月湖路、金胜东路、华丰路等六条道路交通设施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建月湖路、金胜东路、华丰路等六条道路交通设施工程

二、项目编号:JYKFQGJ (采)2018-05

三、最高限价:

1、一标段:新建月湖路、金胜东路(金湖路-复兴路)、华丰路(金湖路-华东路)、华兴路(华电路-复兴路)、华电路(晨风路-金胜东路)、华东路(华兴路-金胜东路)交通设施工程,133.98万元。

四、项目简要说明:

1、新建月湖路、金胜东路、华丰路等六条道路交通设施工程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售后服务等内容。

工期:一标段自合同签定之日起45天内。

供货及安装地点:根据采购方要求。

2、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序号

采购标段名称

采购预算

1

一标段:新建月湖路、金胜东路(金湖路-复兴路)、华丰路(金湖路-华东路)、华兴路(华电路-复兴路)、华电路(晨风路-金胜东路)、华东路(华兴路-金胜东路)交通设施工程

133.98万元

注: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序号

采购标段名称

特定资格条件

1

一标段:新建月湖路、金胜东路(金湖路-复兴路)、华丰路(金湖路-华东路)、华兴路(华电路-复兴路)、华电路(晨风路-金胜东路)、华东路(华兴路-金胜东路)交通设施工程

①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项目包含交通设施等相关内容;

②供应商2013年1月1日(含)以来做过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工程安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其他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2、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并下载打印该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址:http://218.94.117.252:12301/。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及招标采购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

1、公告发布及招标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 5月24日至2018年5月 28日从金坛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2、公告及招标采购文件领取:招标采购文件见附件一,框架灯杆及一体化人行横道灯的做法说明见附件二,请各报名单位自行下载。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7.1、一标段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受托人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18年3月至2018年5月任意一月);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并下载打印该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址:http://218.94.117.252:12301/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网站查询并打印结果)。

7、供应商2013年1月1日(含)以来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项目的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在资审文件中,金额和时间以合同内容为准。

注: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均需带至开、评标现场核查。

资格审查资料除身份证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外,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按上述顺序提供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原件和装订成册的资料复印件必须分别单独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全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密封资料的,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投标人递交的关于本项目的所有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资审资料在年审中或遗失的,开标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的证明原件。

注:身份核验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除投标书中一份外另手持一份)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5000 元,必须以现金(不接受现金支票等其他形式)的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拿信封密封,信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九、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人以转账形式缴纳中标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十、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完工后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审定价的90%,剩余10%在承诺的质保期满后付清(无息)。

十一、勘查现场: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勘查现场,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勘察现场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对招标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负责。

十二、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8年6月13日14:00至14:30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暨开标时间:2018年6月13日14:30

投标文件提交暨开标地点:金坛经济开发区西大楼二楼2号会议室(华城中路168号)

投标文件费用:招标采购文件 300 元/标段,供应商于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现金支付该项费用。该费用由采购代理单位统一收取并开具收据。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上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莉芸

联系电话:133*****213****-********(传真)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北戴路288号

江苏上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4日



附件一:三次招标文件-新建月湖路、金胜东路、华丰路等六条道路交通设施工程.doc
附件二:框架灯杆及一体化人行横道灯的做法说明.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交通设施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江苏上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