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煤气化公司灵石县城东储配站迁移工程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灵石县煤气化公司灵石县城东储配站迁移工程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灵石县煤气化公司灵石县城东储配站迁移工程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灵石县煤气化公司的委托就灵石县城东储配站迁移工程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灵政采【2018】015号
二、项目名称:灵石县城东储配站迁移工程设备购置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1、第一包:锅炉;成套整装锅炉1台、送、引风机2台、水箱1台、循环水泵2台、凝结水泵1台、水处理设备1台、分气缸1台、接地母线100m等(预算价:420230元);
第二包:柴油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组2台(预算价:*******元);
第三包:压缩机房;活塞式煤气压缩机6台、变频防暴电机6台、变频柜6台、控制台6台、仪表柜及仪表6m等(预算价:*******元);
第四包: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1台、低噪声横流式冷却塔1台、补水泵2台、送、引风机2台、冷冻水循环泵2台、冷却水循环泵2台、水处理设备1台等(预算价:812155元);
本项目报价超过预算价废标。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遵守与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7、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在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份:
1、法人身份证;
2、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多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7、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8、纳税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凭据;9、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函;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8年5月25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天石大厦西九层)。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6月14日上午8:30投标人报到,9:00准时开标,逾期不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开标地点: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九、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灵石县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对本项目的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九层
邮政编码:031300
联系电话:****-*******(兼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关女士
委托方联系人:杨先生138*****699
十一、公示期:2018年5月25日—2018年5月31日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5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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