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人民医院2018年上半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XJXLZ-ZBCG-2018-010

于田县人民医院2018年上半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XJXLZ-ZBCG-2018-010

于田县人民医院2018年上半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XJXLZ-ZBCG-2018-010

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于田县人民医院2018年上半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于田县人民医院2018年上半年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JXLZ-ZBCG-2018-010

三、预算金额:包一:489.86万元;包二:310.00万元。

四、采购需求概况:

包一:医疗设备:包括心电监护仪25台、电动吸痰器4台、多功能微量泵5个、无创呼吸机1台、微量泵7个、小儿心电监护仪1台、输液泵8个、小儿喉镜1个、氧浓度监测仪1台、小儿除颤仪1台、高压灭菌消毒锅(脉动真空灭菌器)1个、卫生隔离洗脱机1台、防褥疮气压垫4个、心电图机(12导联)10台、特定电磁波治疗器5台、电切镜高频电刀1套、弯型超声刀刀头2个、十二导动态心电图记录盒2个、除颤仪2台、喉镜1个、双极电凝器1台、术中神经监护仪1台等;

包二:体检设备:包括荧光显微镜1台、普通显微镜1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全自动酶免分析仪1台、全自动血球分析仪1台、全自动细菌分析仪(带血培养)1台、血气分析仪(便携式)1台等。

包一、包二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必须携带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5)在项目所在地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提供相关证明);

(6)供应商为医疗设备生产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供应商为医疗设备代理商的应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中需包含与本次采购设备相关类似内容)原件,同时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需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复印件);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报名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第五条中要求的资质证件的原件及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于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54号院内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分公司)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投标,资料提交不全者,一律谢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包为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包一:玖万元整;包二:陆万元整

八、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肆份需一致均加盖公司鲜公章、胶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应于2018年6月13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九、评审方法:包一、包二均采用综合评分法。

十、开标时间:2018年6月13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投标地点: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政府老办公楼一楼)

十二、招标代理: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亚果 联系电话:173*****958

监督管理部门:于田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

于田县人民医院 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23日 2018年5月23日

XJXLZ-ZBCG-2018-010

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于田县人民医院2018年上半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于田县人民医院2018年上半年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JXLZ-ZBCG-2018-010

三、预算金额:包一:489.86万元;包二:310.00万元。

四、采购需求概况:

包一:医疗设备:包括心电监护仪25台、电动吸痰器4台、多功能微量泵5个、无创呼吸机1台、微量泵7个、小儿心电监护仪1台、输液泵8个、小儿喉镜1个、氧浓度监测仪1台、小儿除颤仪1台、高压灭菌消毒锅(脉动真空灭菌器)1个、卫生隔离洗脱机1台、防褥疮气压垫4个、心电图机(12导联)10台、特定电磁波治疗器5台、电切镜高频电刀1套、弯型超声刀刀头2个、十二导动态心电图记录盒2个、除颤仪2台、喉镜1个、双极电凝器1台、术中神经监护仪1台等;

包二:体检设备:包括荧光显微镜1台、普通显微镜1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全自动酶免分析仪1台、全自动血球分析仪1台、全自动细菌分析仪(带血培养)1台、血气分析仪(便携式)1台等。

包一、包二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必须携带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5)在项目所在地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提供相关证明);

(6)供应商为医疗设备生产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供应商为医疗设备代理商的应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中需包含与本次采购设备相关类似内容)原件,同时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需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复印件);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报名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第五条中要求的资质证件的原件及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于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54号院内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分公司)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投标,资料提交不全者,一律谢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包为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包一:玖万元整;包二:陆万元整

八、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肆份需一致均加盖公司鲜公章、胶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应于2018年6月13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九、评审方法:包一、包二均采用综合评分法。

十、开标时间:2018年6月13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投标地点: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政府老办公楼一楼)

十二、招标代理: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亚果 联系电话:173*****958

监督管理部门:于田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

于田县人民医院 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23日 2018年5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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