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财务湖南省食药监管局县级快速检验车(检测设备)装备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财务湖南省食药监管局县级快速检验车(检测设备)装备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财务湖南省食药监管局县级快速检验车(检测设备)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18年05月23日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8]002274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食药监管局县级快速检验车(检测设备)装备采购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4月28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8日 10:00

延期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8日 10:00

四、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包 评标方法及标准

投标样机评审

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样机,从仪器产品的外观设计、装配工艺、品质,产品的标准、性能指标,产品适用性等方面进行分档计分:评价为优计5分,评价为良计3分,评价为一般计1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样机的计0分。


修改为:样机评审方法(第三包)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样机,从仪器产品的下述因素分项计分:

序号

评审因素

招标要求

(不满足或部分满足招标要求不计分)

计分分值

1

品目24便携式ATP荧光检测仪:仪器移动检测仓(2分)

检测仓可移动,可水洗、可更换


2

品目24便携式ATP荧光检测仪:整机重量(2分)

整机重量≤260g


3

品目24便携式ATP荧光检测仪:开机校准时间(1分)

开机自动校准≤15秒


4

品目24便携式ATP荧光检测仪:检测项目拓展(1分)

低耗电设计,使用2节5AA碱性电池


品目26便携式真菌毒素快速检测仪:使用系统(1分)

开机显示Windows系统


6

品目26便携式真菌毒素快速检测仪:检测识别功能(1分)

可自定义识别T、C线位置


7

品目26便携式真菌毒素快速检测仪:检测通道(1分)

≥2个检测通道


得分小计


投标样机评审的评分规则:

样机评分累计得分最高分(第一名)评价为优的计5分;累计评分排名第二名的评价为良的计3分;累计评分排名第三名及其它排名的均评为一般的计1分。出现得分相同的视同排名并列。


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包 评标方法及标准

投标样机评审

7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样机,从仪器产品的外观设计、装配工艺、品质,尺寸大小、产品的重量、性能指标,产品适用性等方面进行分档计分,评价为优计7分,评价为良计4分,评价为一般计2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样机的计0分。


修改为:样机评审方法(第四包)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样机,从仪器产品的下述因素分项计分:

序号

评审因素

招标要求

(不满足或部分满足招标要求不计分)

计分分值


品目28:机身的重量(4分)

机身重量≤8Kg



2

品目28:仪器一体化触摸屏(1分)

一体化屏幕尺寸≥7寸,显示器角度可调节



3

品目28:仪器接口(1分)

USB≥3个,有I/O接口,可连接WIFI



4

品目28:仪器光源(2分)

氙灯光源



品目28:机身预留接口(1分)

有内置热敏打印机接口



品目28:功能描述(1分)

开盖检测,检测不受环境光线影响



得分小计


标样机评审的评分的规则:

样机评分累计得分最高分(第一名)评价为优的计7分;累计评分排名第二名的评价为良的计4分;累计评分排名第三名及其它排名的均评为一般的计2分。出现得分相同的视同排名并列。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五包 评标方法及标准

投标样机评审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样机,从仪器产品的外观设计、装配工艺、品质,产品的标准、性能指标,产品适用性等方面进行分档计分,评价为优计5分,评价为良计3分,评价为一般计1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样机的计0分。


修改为:样机评审方法(第五包)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样机,从仪器产品的下述因素分项计分:

序号

评审因素

招标要求

(不满足或部分满足招标要求不计分)

计分分值

1

品目29:机身外壳的物理尺寸(1分)

尺寸:≤400×450×150mm


2

品目29:机身的重量(2分)

主机重量:≤5 kg


3

品目29:机身采用的材质(1分)

金属外壳或其它更坚硬材质


4

品目29:产品的制造工艺(2分)

一体化多模块设计,有手柄便于提携,屏幕有保护盖


5

品目29:仪器显示屏尺寸大小(1分)

显示屏:≥10寸高清液晶显示屏


6

品目29:仪器接口数量(1分)

设备具备多种接口配置,具备有线/无线网络等数据通讯功能


7

品目29:屏幕适应各种光照条件

(现场功能演示)(1分)

屏幕角度可多档调节


8

品目29:内置操作视频指导学习(现场功能演示)(1分)

视频播放窗口大小可收缩,同屏播放,可边看视频操作仪器


得分小计


投标样机评审的评分规则:

样机评分累计得分最高分(第一名)评价为优的计5分;累计评分排名第二名的评价为良的计3分;累计评分排名第三名及其它排名的均评为一般的计1分。出现得分相同的视同排名并列。


4、原招标文件中第六包 评标方法及标准

投标样机评审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样机,从仪器产品的外观设计、装配工艺、品质,产品的标准、性能指标,产品适用性等方面进行分档计分,评价为优计5分,评价为良计3分,评价为一般计1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样机的计0分。



修改为:样机评审方法(第六包)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样机,从仪器产品的下述因素分项计分:

序号

评审因素

招标要求

(不满足或部分满足招标要求不计分)

计分分值

1

品目30:仪器检测孔数量(1分)

仪器检测孔数≥16个


2

品目30:仪器显示屏(1分)

触摸显示屏,屏幕≥7寸


3

品目30:仪器数据接口(3分)

USB≥2个(长形、正形等形状的数据接口均属于USB接口)。


4

品目30:有Wifi功能且能进行数据上传(3分)

(现场功能演示)

有Wifi功能且能进行数据上传


5

品目30:软件操作系统(2分)

(现场功能演示)

中文软件界面;样品检测结果通过“阴性—阳性”和扩增曲线两种方式显示;具有打印输出功能。


得分小计


投标样机评审的评分规则:

样机评分累计得分最高分(第一名)评价为优的计5分;累计评分排名第二名的评价为良的计3分;累计评分排名第三名及其它排名的均评为一般的计1分。出现得分相同的视同排名并列。



5、招标文件中政府采购编号以“湘财采计【2018】002274”号为准。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财务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

联系人:唐先生、张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蔡锷南路天辰腾达商务大厦

联系人:薛 浩、莫尧典、周 敏 邮编:410002

电 话:****-********/2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 检测设备 快速检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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