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新建侦查技术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新建侦查技术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新建侦查技术用房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ZZBJH--0927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新建侦查技术用房工程,已由蛟发改字[2009]11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部分自筹部分地方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蛟河市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概况:
总建筑面积:7800㎡ ,其中技术用房3384㎡,办公用房1440㎡,其他车库等用房面积2976㎡;层数:六层;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详见招标文件)
2.2工程建设地点:蛟河市新区广州路与红叶大街交汇处西南侧。
2.3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8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09年10月30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标段投标。
3.6外省(市)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市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7月24日至2009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 8月12日9时00分,
地点:蛟河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会议室(蛟河市建设局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1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如有拦标价,超出拦标价为废标。
招标人:蛟河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王翠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吉林市北京路155号
联系人: 吴 炜 ,联系电话: ****-******* ,传真:****-*******
2009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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