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食品检测所微波消解仪招标公告
粮油食品检测所微波消解仪招标公告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海县粮油食品检测所的委托,东海县粮油食品检测所微波消解仪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东海县粮油食品检测所微波消解仪采购
2、项目编号:东采磋[2018]0523号
3、详细要求见《需求方案》。本项目预算30万元。
4、本次采购产品微波消解仪已经专家论证。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国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进入江苏省内人民检察院网站自行下载。
其他要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信息: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2018年05月24日- 2018年05月30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海县富华西路68号(御府4#楼1—406)报名获取招标文件500元。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及经办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
未在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不予认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7日下午15:15时前
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7日下午15:15时整
开标地点: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北楼6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00 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公司帐户以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收款人: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连云港海宁西路分理处;
账号:3205 0165 1536 0988 8888。
投标保证金限于2018年06月05日17时00分前到达指定帐户,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五、其他事项:
1、提交《报名登记表》的投标人,之后因故放弃参加投标的,请于开标之日前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且未书面告知的投标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
2、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事务和更正公告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也可以与招标人联系。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东海县粮油食品检测所 联系人:赵长春 联系电话:139*****231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景民
联系电话:****-******** 18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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