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24线自然灾害防治工程A标段(龙海段)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国道324线自然灾害防治工程A标段(龙海段)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国道324线自然灾害防治工程A标段(龙海段)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
国道324线自然灾害防治工程A标段(龙海段)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
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的国道324线自然灾害防治工程经福建省公路管理局(闽路养[2009]18号)批复,现委托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工程概况:
桩 号:K335+715~K342+870
长 度:7.155公里
投资规模:148.2938万元
工 期:7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后第7日起至本工程所有项目完工止)
投标保证金:2.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二类乙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养护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定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三、投标须知:
1、本次报名及领取招标资料采用不记名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请投标人自行组织。
3、投标人应对提供资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随时进行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归建设单位所有,若中标其中标无效,情节严重的将被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09年8月25日北京时间8:30~9:00时,投标文件须按上述时间递交至: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本工程定于2009年8月25日北京时间9:00时在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授权书原件随身携带)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时出席。
6、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
中标人支付。
7、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取费标准×80%,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的同时,将被视为同意承担本项费用。
四、办理招标资料的相关事宜:
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等)工本费:人民币400元/套;其中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由投标人自备。资料售后不退。
时 间:2009年8月3日~7日, 北京时间8:30~11:30时,15:30~17:30时。
地点一: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厦门诚实公司代表处)
地 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地点二: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鑫荣小区13幢102室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招标人地址:漳州市延安北路51号公路大厦
本公告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 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 zzctc.com)及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发布。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张水根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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