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德高速公路机电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2018年宁德高速公路机电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宁德高速公路机电设备材料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宁德宁武高速公路责任有限公司、宁德福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宁德京台高速公路有限责公司、宁德沈海复线高速有限责任公司、宁德沈海复线宁连高速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宁德机电维护中心、福安机电维护站;
2.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最高控制价*******元;
2.3招标范围:采购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其采购数量仅作为本次投标报价的依据,项目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若全年实际采购数量达不到暂估数量,投标人需考虑一定的风险。投标报价为综合固定单价,供货期间不论何种原因都不予调整,实际采购数量根据招标人生产需求分4批次供应,结算也按每批次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分4个批次完成供货,每次供货以业主下达的供货通知时间为准,每次在接到业主的供货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每批次供货清单所列全部设备的供货;
2.5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所选用的机电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
2.6 标段划分:2018年宁德高速公路机电设备材料采购项目共设1个合同段实行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电力、电气、电子产品或电子设备相关的企业(如生产、销售、维修等,与电力、电气、电子产品或电子设备相关即可),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2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须提供网站查询界面完整截图或打印件,截图或打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查询对象为投标人单位以及投标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起点为截标日期逆推三年为期限。)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5日8时30分至2018年5月31日17时30分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dggzy.gov.cn:8090/ndzt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dggzy.gov.cn:8090/ndztb/)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工具(软件工具及版本号)打开。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时间:2018年6月4日9时00分
踏勘集中地点:宁德东高速收费站入口处,踏勘时无需点名和签到,交通工具自备、相关费用自理及安全责任自行负责。
6.2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 (网址:http://www.ndggzy.gov.cn/ndztb/bszn/)。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备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的,须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6.3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址: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8层);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无行贿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是指:将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导入光盘或U盘中(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应与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已盖电子印章及签字后生成的加密电
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光盘或U盘应使用小信封单独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或未按6.2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规定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备注①:在评标环节,评标委员会将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原则上均以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评审过程中,如因评标设备、系统软件、网络运行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无法正确读取数据或读取的数据不全的或其它情形导致无法继续评审的,则可采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则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无按规定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则评委不予评审,按废标处理。
备注②: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等因素导致平台解密故障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
友情提示:关于CA证书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400-993-9515,QQ:********46、交易中心窗口212联系电话:0593-2290-863。电子标书制作等网上招投标系统相关事项,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95。
6.5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
6.6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宁德市建设工程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6.7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小写: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0539-2080
注: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用途应备注“京建友闽招字【2018】第1029号投标保证金”,否则视同未缴纳。
注: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www.fjgsgl.com)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8.监督单位: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贵岐路1号高速监控大楼
电 话:****-*******、*******传真:****-*******
联 系 人:孙先生 彭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310号省体育中心主馆西3-5区四层;
电 话:****-********,传真:****-********;
联系人:郑工,邮编: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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