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体外循环设备 | ||
采购单位 | 哈尔滨市第四医院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5月24日16: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5月25日09:00至2018年05月31日15: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6月15日09:30 | ||
开标地点 |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 ||
预算金额 | ¥53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转8005 | ||
采购单位 | 哈尔滨市第四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道外区靖宇街1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柳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转8005 |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2018]0943/1671-1841DYZBG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转80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第四医院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靖宇街119号
联系方式:柳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转800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第四医院的委托,对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HC[2018]0943/1671-1841DYZBG014;
2.3资金性质: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5,350,000.00元;
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包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第一包 | 彩色超声诊断仪 | 1台 | 2,600,000.00 |
第二包 | 血液透析机 | 9台 | 1,770,000.00 |
血液滤过机 | 1台 | ||
呼吸机 | 1台 | ||
第三包 | 动态频闪喉镜 | 1套 | 980,000.00 |
2.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2.5 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6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包,供应商只可就上述三个标包中的任意一个标包进行报名,不允许兼投兼中。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
3.5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6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包含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告知函出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方为有效,由供应商自行前往检察机关进行查询,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同时提供药品监督部门对所投产品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3.8 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可在开标现场与生产厂家核实);
3.9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10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12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于2018年05月25日至2018年05月31日15 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及中国国际招标网”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将网上报名成功页面网页截图;
4.2凡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及中国国际招标网”网上报名合格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05月25日至2018年05月3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 时3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包含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告知函出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方为有效)、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网上报名截图及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全部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进行现场确认,填写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下载招标文件,网址为http://www.hljcg.gov.cn选择【哈尔滨】,下载招标文件后未网上报名及进行现场确认的投标无效;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包,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4.5公告期限:2018年05月25日至2018年05月31日。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15日0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2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218.8.25.229)、中国国际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第四医院
采购人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靖宇街119号
联系人:柳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转8005
传真:****-********、********转8014
财务:****-********、********转8016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2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4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3.5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3.6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包含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告知函出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方为有效,由供应商自行前往检察机关进行查询,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3.7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同时提供药品监督部门对所投产品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3.8 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可在开标现场与生产厂家核实);3.9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3.10 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12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25日 09:00至2018年05月31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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