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晶羿矿业有限公司烟气在线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精河县晶羿矿业有限公司烟气在线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精河县晶羿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烟气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述:本工程招标的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数量为3套、单独采购传输仪1台、分析仪1台、烟尘仪1套、两台远程监控工控机。本工程为货物采购含安装,含烟气连续监测设备的制造、设备安装、质量管理、环保验收及技术培训等,并对设备制造、安装的质量全权负责。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包括了为满足烟气连续监测所需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设计草图、安装、服务及技术指导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投标人负责原连续监测设备的拆除并放置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新设备的安装。
2、实施地点:精河县晶羿矿业有限公司。
3、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 国家或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需经强制检验的需附相应许可证或检验报告(如有)。3)具有5项以上通过国家或地方环保部门认可的使用业绩。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4日至5月30日19:00(北京时间),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免费注册,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对平台操作有疑问可拨打平台客服电话:********99。平台确保对投标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6、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扫描件、制造许可证或检验报告扫描件、类似项目的业绩表 (另附合同首页扫描件)。
7、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 50 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标书款只接受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在线支付和线下现金支付。通过其他方式(电汇或网银等)支付标书款的,我公司无法及时确认,因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标书款、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8、投标人购买的招标文件只能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付费下载或在新疆招标有限公司获得,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招标文件均无效。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自治区经信委13楼。
联 系 人:师翠婷
咨询电话:****-*******
招标人名称:精河县晶羿矿业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精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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