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型钢筋混凝土顶管招标公告
F型钢筋混凝土顶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受乐清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就乐清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所需F型钢筋混凝土顶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生产企业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CG200907A02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段三:Ⅲ级F型钢筋混凝土顶管:DN600~DN1000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钢筋混凝土管资格证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供货记录;
4、本企业生产的钢筋混凝土顶管须通过省级(含)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需提供DN800、DN1000二种口径产品检测报告);
5、近三年(2006.7~2009.7)内至少有一个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类似产品供货业绩;
6、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发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3日至2009年8月4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
2、招标文件集中发售时间:2009年8月17日至2009年8月19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
地点: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六、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9月9日 上午9:30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八、开标时间:2009年9月9日 上午9:30
九、投标保证金:标段三:300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十、标段三投标人报名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并装订成册:
a)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b) 企业简介;
c) 投标单位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钢筋混凝土管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d)ISO900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e) 省级(含)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的本企业生产的钢筋混凝土顶管(需提供DN800、DN1000二种口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f) 近三年内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产品供货业绩证明(必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采购人将根据报名资料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对资质认证、企业实力、技术、服务、业绩、质量信誉等进行考察),确定报名单位的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方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乐清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
采购单位联系人:余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乐清市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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