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中学天津市第一中学防撞升降柱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HZB-TP-2018012)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第一中学天津市第一中学防撞升降柱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HZB-TP-2018012)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第一中学 天津市第一中学防撞升降柱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HZB-TP-*******)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第一中学委托,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第一中学防撞升降柱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一中学防撞升降柱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HZB-TP-*******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否
三、项目预算 3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需包含本项目的相关内容;2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能力承诺书;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5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6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5-24到 2018-05-31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座603)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应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内容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经办人携带身份证需现场登录社保中心网站供采购人进行网上核验。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6-14 09:30 2.开标时间: 2018-06-14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座603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月轩、姜浩 2.联系方式:185*****28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一中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117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老师:***-********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座603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5*****28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第一中学、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4日 |
标签: 升降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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