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站建设招标公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站建设招标公告

德令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格尔木格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德令哈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委托,拟对德令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站建设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格尔木格建公招(货物)2018-026

采购项目名称

德令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219.3万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2个

各包要求

一标段采购仪器设备199.3万二标段采购,采样车一台20万(下载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标段一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a.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3、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正本附原件)4、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标段二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资格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3、供应商应为拟投标车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5、采购文件内的车辆均要求必须是全新原厂原装品牌,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合法的可报牌手续;6、采购文件内的车辆均应随车同时提供车辆的全套使用说明书、随车附件及随车相关资料。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8年5月24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8/05/25 09:00--2018/05/31 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600元/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209窗口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单位介绍信(提供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

2018/06/15 15:00

开标时间

2018/06/15 15:00

投标及开标地点

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德令哈市农业技术推广站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格尔木格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吴先生 联 系 电 话:180*****297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

收款人

格尔木格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050 2660 8403

其他事项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青海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德令哈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格尔木格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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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质量安全检验 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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