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室小学学术交流中心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石室小学学术交流中心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华发改审批﹝2018﹞第220号、成华发改审批﹝2018﹞第221号、成华发改审批﹝2018﹞第22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比18-04。
2.项目概况2.1 项目业主: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
2.2 建设地点:项目所在学校范围内
2.3 项目规模:1. 2018年成华区素质教育基地法治广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总平铺装、绿化改造,约52万元。2.二仙桥学校电路改造工程:新增600KVA独立变压器、铺设电力电缆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约100万元。3. 石室小学学术交流中心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消防设施改造,包含地下消防水池、主消防水管、室内消防栓、室内喷淋、消防报警器及部分土建改造等配套内容,约150万元。特别说明:1.以上3个项目须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要求,分别组织施工比选;2.以上3个项目须按照成华区教育局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分别组织项目设计、监理、造价比选。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07月
2.5 项目总投资:302.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从2018年区财政预算教育经费中列支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240.00万元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应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房屋建筑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并同意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8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8年05月29日15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4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比选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技术服务费200.00元。
5.1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带齐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参加随机选择,地点为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新路59号教师进修学校一楼会议室。
(1)申请人有效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2)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3)申请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按规定缓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纳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证明)。
5.2 申请人不符合第5.1款要求的、拟任项目负责人迟到或不是在川报网上填写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本人亲自参加随机选择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5.3 比选人通过川报网按规定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5.4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比 选 人: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
邮 编:610051
联 系 人:廖老师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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