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信丰县农业和粮食局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勘测项目(项目编号:JXYX2018-XF-C004)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省信丰县农业和粮食局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勘测项目(项目编号:JXYX2018-XF-C004)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银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信丰县农业和粮食局(信丰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现就其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勘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JXYX2018-XF-C004
二、采购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一 | 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勘测(国内服务) | 4.2万 | 亩 | 1、勘测引用技术标准 (1)《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2)《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国家标准(GB12898-2009); (3)《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 行业标准(CJJ/T 73-2010); (4)《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行业标准; (5)《国家基本比例尺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国家标准(GB/T20257.1-2007); (6)《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国家标准(GB/T14912-2005); (7)《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 (8)《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9)《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 (10)《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国家标准(GB/T 24356-2009); (11)《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2005、国家标准; (12)《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1-2005、行业标准; (13)本项目的技术设计书。 2、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2004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 (4)《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 (6)《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 (7)《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7〕34号); (8)《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发改农经〔2017〕331号); (9)《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办法〉的通知》(赣办字〔2014〕34号); (10)《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11)《江西省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12)《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 (13)《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落实方案》; (14)《关于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的工作意见》; (15)《农用地分等规程》(TD/T 1004-2003); (16)《农用地定级规程》(TD/T 1005-2003); (17)《江西省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技术规范(试行)》 (1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T 50288-1999); (19)《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 16453-2008); (20)《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 1011-2000; (2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2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2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 国家、省和市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其他相关规程、规范。 3、审计依据 (1)《审计法》 (2)《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国家、省和市关于审计的其他相关规程、规范。 备注:以上规范和标准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上级部门如有出台新的规范或标准,必须同时符合。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实施基本流程及标准等工作内容 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验收按照实施顺序主要分为单标段验收、县级全面验收、档案整理。 4、工作任务与要求 (1)采用RTK、全站议、钢尺等仪器进行现场复核;在项目区内有控制点的,采用现有控制点进行复核,没有控制点的参照就近的参照物进行复核。 (2)成交人应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验收的相关规定,对照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材料对项目工程数量、质量、图件等进行核实,如实反映工程完成情况。 (3)工程复核:项目建成后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复核,包括新增耕地面积、工程数量、质量、竣工图与实地核对等,出具工程复核报告。 | 966000.00 |
合计金额(元) | ¥966000.00 |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须同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甲级、《测绘航空摄影》甲级、《摄影测量与遥感》甲级资质;
7、外埠来赣的投标单位须具有江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效的进赣备案通知手续材料或按江西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要求,在“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已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
五、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18年5月25日至2017年5月31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江西银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资料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地点:2018年6月5日10: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江西银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七、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须在磋商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信丰县农业和粮食局(信丰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嘉定镇迎宾大道北端
电话:137*****228
联系人:刘先生
代理机构:江西银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丰县中侨路博大花苑北大门(汇丰超市旁)
电话:****-*******
传真:****-*******
邮箱: ********26@qq.com
联系人:陈女士
开户行:赣州银行滨江支行
户名:江西银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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