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大队公寓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大队公寓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格尔木公安消防大队公寓楼工程施工招标通告
编号:青招字(QH)2009-08387
1.招标条件
格尔木公安消防大队公寓楼工程已由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以青公消【2009】3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西州公安消防支队,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为格尔木公安消防大队公寓楼工程。
2.2计划工期2009年8月-2010年8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09年8月3日至 2009年8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大厦七楼718室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8月10日11时30分,地点为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大厦七楼712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西州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格尔木市
邮 编:816100
联系人:朱晓明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6号
银龙商务大厦七楼712房间
邮 编:810000
业务联系人:王女士、李先生
业务联系电话: ****-*******
传 真:****-*******
电子 邮 件:sheper@163.com
报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6号
银龙商务大厦七楼718房间
报名联系人:李先生
报名联系电话:****-*******
开 户 银 行:青海银行营业部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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