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2018年省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人工耳蜗处理升级项目)二次招标-单一来源公告
海南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2018年省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人工耳蜗处理升级项目)二次招标-单一来源公告
项目名称 | 2018年省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人工耳蜗处理升级项目)二次招标 | 项目编号 | HNQJX-2018-447-3 |
联 系 人 | 杨工 | 联系电话 | ****-******** |
行政区域 | 省本级 |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澳大利亚人工耳蜗处理器15台、奥地利人工耳蜗处理器15台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海南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从2009年开展人工耳蜗项目,最早植入人工耳蜗的听力残疾儿童的人工耳蜗处理器已使用9年,其中植入澳大利亚人工耳蜗15名、植入奥地利人工耳蜗15名。因为时间过久已出现老化、损坏以及功能落后等情况,为了保证这批听力残疾儿童的人工耳蜗正常使用,帮助解决他们生活和就学方面的需求,海南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经过讨论研究,计划为早期植入人工耳蜗的听力残疾儿童进行人工耳蜗处理器升级。人工耳蜗是由人工耳蜗处理器和人工耳蜗植入体两个部分组成,人工耳蜗的工作原理是由人工耳蜗处理器采集声音并将其转换成数字编码信号,然后通过线圈将转换后的数字编码信号传入位于皮下的人工耳蜗植入体,人工耳蜗植入体再将接收到的数字编码信号转换为电刺激信号,最后通过位于耳蜗内部的电极刺激耳蜗内的听神经纤维,从而将信号传递至大脑产生听觉。而各个品牌的人工耳蜗因为使用了不同的专利技术、编码策略以及产品构造,因此不同品牌人工耳蜗的处理器和植入体是不能通用的。为了保证所采购的人工耳蜗处理器能与原先项目儿童的植入体匹配使用,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根据《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第四条第九款规定必须与原采购设备配套的,主要是指主机已经采购必须配套专用附属设备或附属设备已经采购需要继续采购原主机的。综上:建议该项目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来进行采购,拟定供应商为: 澳科利耳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环贸通远商贸有限公司。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A包:澳科利耳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 B包:北京环贸通远商贸有限公司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海南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群路 | ||
代理机构 | 海南千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76号吉欣苑C1C2座2-02房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71 |
受海南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千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拟对2018年省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人工耳蜗处理升级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HNQJX-2018-447-3)所需的货物及服务组织单一来源采购工作,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并具备招标条件,兹邀请符合本次单一来源采购要求的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资金来源及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
1、项目名称:2018年省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人工耳蜗处理升级项目)二次招标
2、用途:工作需要
3、数量:一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预算金额:975000.00元(人民币玖拾柒万伍仟元整)
A包:450000.00元(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
B包:525000.00元(人民币伍拾贰万伍仟元整)
三、单一来源供应商:
A包:澳科利耳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B包:北京环贸通远商贸有限公司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需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购买本项目单一来源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得转包。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5月 25日至2018年5月29 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76-2号御景湾南门西侧商铺第二层
3、售价:人民币1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8年5月 30日15: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开标时间:2018年5月30日15: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76-2号御景湾南门西侧商铺第二层
七、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海南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群路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898) ********?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76-2号御景湾南门西侧第二层
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
传 真:****-********
海南千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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