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基础设施幸福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棚户区基础设施幸福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投标编码:JL0401G18003公告发布日期:2018-05-25报名开始时间:2018/5/25 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8/5/31 16:00:00报名地点黑龙江东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联系人:刘丹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同江市2017年棚户区基础设施幸福路改造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同江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工程地点:同江市幸福路(俄罗斯大街-丽江街)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公告说明: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码:JL0401G18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同江市2017年棚户区基础设施幸福路改造工程,已由同发改【2016】1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同江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同江市2017年棚户区基础设施幸福路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同江市2017年棚户区基础设施幸福路改造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同江市幸福路(俄罗斯大街-丽江街)。
2.3建设规模:幸福路道路改造等。
2.4工程预算:3574.91万元。
2.5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6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0月1日(其中,各标段的园林绿化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1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有2个标段:
一标段:俄罗斯大街至育才街,计划投资预算:********.57元;
二标段:育才街至丽江街,计划投资预算:********.74元;
注:投标人可就上述两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同时须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拟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黑龙江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黑龙江省内投标人适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监理工作。
3.4拟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至少承揽过一项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报名时须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具体日期以监理合同时间为准)。
3.5拟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6拟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工程。
3.7拟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人须自行到检查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开具针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本工程投标(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方为有效)。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工程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工程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9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工程拟派工程总监本人)于2018年05月25日至2018 年0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东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进行投标登记,投标登记合格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执行相关约定,售后不退。
4.3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4.4 在投标登记时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拟派工程总监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9)《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11)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页报名成功的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及本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证明文件的报名或逾期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的企业,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ztb.hljjs.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前,使用企业锁进行电子投标信息录入,以便核对投标企业工商信息、资质信息、拟派工程监理机构人员信息等。逾期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江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同江市通江街南段同江市房地产管理局三楼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系电话:0451-********-8006
联 系 人:王女士
工程描述:结构形式:预计合同额(万元):3717.4公告附件:招标公告-同江-监理(定稿).doc


标签: 基础设施 棚户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