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局沼气发电工程招标公告
农林局沼气发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兹有如皋市农林局沼气发电工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1、项目地点及规模:如皋市江安镇、高明镇;拟建工程规模为1200立方米、500立方米厌氧发酵罐150kw、40kw发电机组及3000立方米沼液储存池,工程总投资约442万元。
2、计划开、竣工日期: 2009.8.20-2009.12.30
3、本招标项目共发 1 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必要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可再生能源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证书。
⑤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⑥报名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⑧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安全证书;
上述证件提供复印件,原件带来核对。使用《备案资料证明书》的企业,须带单位介绍信、业绩证明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报名时,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由投标经办人(必须是报名时所登记的经办人)或建造师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来招投标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发放。
6、报名时间及地点:2009年 8 月 4日8:00至17:00时(工作时间)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大厅(海阳路396号)
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 静:138*****951
招标人(盖章):如皋市农村能源技术指导站
200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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