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重庆市总队实兵对抗训练系统及训练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武警重庆市总队实兵对抗训练系统及训练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鼎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实兵对抗训练系统及训练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1
分包名称:分队战术实兵对抗训练系统
采购明细及数量:分队战术实兵对抗训练系统11套;
采购预算及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40000元;
中标人数量:1名;
分包2:
分包名称:训练器材
采购明细及数量:对抗训练刺杀护具(含刺杀训练枪) 400套、擒敌散打护具500套、护后脑2000个、胸环靶纸150000张、半身靶纸100000张、训练垫600张、指挥尺1000个;
采购预算及限价:868885元;
投标保证金:10000元;
中标人数量:1名。
备注:本次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分包1、分包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5月25日)起七个工作日。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同时且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重庆)招投标网、西南物资采购网、武警物资采购网、武警重庆市总队内网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18年5月25日--2018年6月4日下午17:00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2.1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2.1.1现金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于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6月4日每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到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麒麟座A座2楼财务室,购买招标文件并填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2.1.2汇款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50*****784@139.com(邮箱)。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麒麟座A座2楼财务室换取发票。
户 名:重庆鼎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袁家岗支行
3.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四)投标地点: 重庆市北碚区复兴镇云武路66号(武警机动支队)
2018年6月21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复兴镇云武路66号(武警机动支队)
(八)样品的递交
1、样品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样品递交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复兴镇云武路66号(武警机动支队)
3、需要提供样品的投标产品:详见第二篇第二款“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分包1:4万元人民币/投标人
分包2:1万元人民币/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银行保函/银行电汇/转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注:
(1)投标保证金保函必须提交原件;如保证金为银行电汇/转账,须提供电汇凭证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2)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的截止时间为: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不低于投标有效期
(4)保函的受益人(招标方)应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
(5)保函必须注明保函的适用范围即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
(6)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转账)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7)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转账)的递交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须全额到账。各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银行转(汇)款的时间风险,因迟延缴款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转账)账号信息如下:
银行帐户:重庆鼎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袁家岗支行
投标人需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DXZB********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
联系人: 谭助理
电 话:134*****308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路6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鼎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艺凡、李成龙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麒麟座A座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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