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人民医院妇儿中心大楼消防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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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5C%22">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利县人民医院妇儿中心大楼项目已由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社会﹝2016﹞30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补助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慈利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消防工程报建已通过并取得张家界市公安消防支队核发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意见书》(张公消审字﹝2018﹞第0004号),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5C%2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慈利县人民医院妇儿中心大楼消防工程

2.2 建设地点:慈利县零阳镇

2.3 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9430.4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897.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532.69平方米,建筑高度47.65米,建筑层数地上12层,地下2层,本工程为二级甲等医疗建筑,主要功能为门急诊、住院部、检查科室、人防急救站、地下II级停车库等,属一类高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

2.4 工期要求:与人民医院妇儿中心大楼土建施工同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慈利县人民医院妇儿中心大楼消防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气体(含燃气)泄露报警系统、消防联系控制系统、消防排烟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卷帘、消防电话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具体以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规范要求图纸为准。招标控制价为:*******.9元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9 招标编号:HCHN2018-05-047


********3%5C%22">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二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www.court.gov.cn/)查询为准。

********9%5C%22">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5C%22">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投标人可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也可采取提供银行保函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的,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提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1%5C%22">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 22日至2018年05月26日23:59分止在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采取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有生成的订单编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购买凭证。

6.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19@qq.com%5C%22">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7@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澄清答疑采用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补充通知)”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C%22">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06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正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C%22">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上发布。


********8%5C%22">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慈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338968。


********0%5C%22">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申请人的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0.2本项目实施期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更换,若中标人关键岗位人员不能按投标承诺到岗履职的,按骗取中标处理,中标结果无效,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其依法从严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5C%22">11.联系方式

招标 人:慈利县人民医院

地址:张家界市慈利县零阳镇东街064号

联系 人:朱主任

电话:139*****48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慈利县文化馆四楼

联系 人:李先生、杨女士

电话:****-******* 135*****101

传真:****-*******

邮箱:********7@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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